2024年12月15日,江西的陈女士在小区内捡到一个金色手镯。她等待失主无果后,

秋巧聊人间百态 2024-12-16 20:27:24

2024年12月15日,江西的陈女士在小区内捡到一个金色手镯。她等待失主无果后,便带回家。因手镯无法戴上,她给5岁女儿当玩具。次日,陈女士发现手镯掉色,认为它是劣质品,遂扔掉。 三天后,陈女士接到民警电话,询问是否捡到金手镯。陈女士表示确实捡到,但因掉色已扔掉。失主郭女士要求陈女士按市场价1.6万赔偿,并提供正规金店发票。双方争执不下,郭女士将陈女士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陈女士捡到手镯后未履行通知和送交义务,擅自扔掉导致手镯丢失,构成重大过失,判决陈女士赔偿郭女士1.6万元。陈女士虽感冤枉,但认识到拾金不昧的重要性。 此事启示人们,面对意外之财应保持冷静和理智,坚守诚信和道德底线,及时归还或上交相关部门。同时,也反映出社会诚信缺失问题,需加强诚信教育和道德建设。拾金不昧不仅是传统美德,更是社会责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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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2-16 22:57

    怎么证明手镯是掉的那个?

  • 2024-12-17 02:57

    [无奈摊手]这事告诉我们:除了看见老畜生躺地上不能扶以外,地上就是有金砖也别弯腰捡。不然你就摊上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