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村民提着猪桶和勺子喂完猪出来,一个村霸路过,以为村民挑衅他,他提着刀就

滨培看法 2024-12-17 11:16:42

广东茂名,村民提着猪桶和勺子喂完猪出来,一个村霸路过,以为村民挑衅他,他提着刀就过来追砍村民,村民的儿子,侄子,朋友看见了,赶紧过来救村民,4人一起合力抵抗村霸,村霸拿刀追4人,4人在抵抗中,不小心伤到了村霸的头部,村霸要追究他们的责任。网友:到底谁给村霸这么大的底气。 (来源:中国普法) 周通提起周杨,就害怕得浑身发抖,回想那一件事,他觉得自己真是捡回了一条命,他怎么也没想到,周杨作为自己的堂兄,竟然无缘无故就来伤害他,他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周通是一个养猪专业户,他有两个小型猪场,还有一张鱼塘,里面养了一些鱼,还养了一些鸡鸭鹅,有了这些收入,他的生活在村里算是过得比较好的。 他一直都是勤勤恳恳的,一门心思扑在这些猪,鸭鹅鸡身上,很少理会村里的事情,更是和村霸周杨离得远远的,他可不敢惹周杨,村里那些村民,无缘无故被他还有他儿子殴打的,可不在少数。 有一次,4个村民路过他家,就被他还有他儿子,他们用木棍将4个村民殴打了一顿。有一次,周杨自己拿着砍柴刀去砸一个村民的不锈钢大门,还有一次,他无缘无故又打了另一个村民。 这些事情,都不是偶然发生了,村民们遇见他,也是离得远远的,谁都不敢惹他。 甚至他的妻子都有些怕他,那天周杨又大发雷霆,骂了儿子骂妻子,随后还有吓唬妻子。 之后心情还很不爽,就拿着砍柴刀骑着摩托车出去了,不知不觉间,他来到了周通的养猪场门口。 此时的周通,正好喂完猪,他提着猪桶,还有勺子出来了,听到门口有声音,他看了出来,正好与周杨四眼相对。 周通一看周杨凶巴巴的样子,就赶紧往里走,和周杨拉开距离。 可即使这样,周杨却以为周通是拿着勺子在挑衅他,正好他脾气上来了,他要教训周通。 就一瞬间,周杨就拿起那把刀就追上来了,周通回头一看,吓了一大跳,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惹到他了,竟然被他拿刀追砍。 他赶紧往猪场里面跑,一边跑一边喊救命,他围绕着猪栏一直躲避着周杨,而周杨一直追着周通。 还好周通进了一个铁门里,周杨暂时伤不到他,不过他还一直喊救命,他的儿子,侄子,朋友听到了周通的呼喊声,都跑过来了。 3人一看是周杨,无缘无故又要殴打别人,还想拿刀伤别人,于是他们就拿着木棍,铁锹过来驱赶周杨,周通一看到有人来帮忙,也拿东西出来驱赶周杨。 他们在驱赶中,周杨的刀落地,周通赶紧将那把刀扔进附近的鱼塘里。 周杨一看更加气恼了,拿起旁边一把菜刀就挥向4人,4人一看周杨真的是气恼了,只好拿东西砸他。 不偏不巧,正好有东西砸到他的脑袋,流血了,他才停止了攻击,而周通四人也赶紧逃跑,并且报了警。 后来周通轻伤二级,他要追求4人的责任,那么该如何认定周通和这4个人的行为呢? 1、周杨多次无缘无故殴打村民,包括这一次,也是无缘无故殴打周通,所以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周杨的行为是很恶劣的,他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否则他还会在村里耀武扬威,伤害别的村民。 2、周通和儿子,侄子,朋友一起反抗周杨,是因为周杨的行为已经威胁到周通的人身,周通的侄子,儿子,还有朋友都是为了帮周通而对周杨进行抵抗的,并不是故意伤害周通,所以他们的行为有防卫的意义。 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有以下几点:

(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当防卫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这些条件须同时具备,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 具体到当时的情况,周通的人身正在受到周杨的不法侵害,他们进行反抗,也没有超过一定的限度,都是为了保护自己而已,所以他们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 3、《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只要他们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即使周杨是轻伤以上,那么他们也不需要受到刑事处罚。 对于周杨的这个人,你有何感想?(周通 周杨为化名)

0 阅读: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