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骑电动车时被狗撵,分心的他不慎撞树当场死亡,家属将狗主人告上法庭,法院判了,狗主人需要承担责任! 许振(化名)和徐明(化名)是多年的好友,两人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养狗。 这天,两人相约一起出门给爱犬做护理,便各自骑上电瓶车,把爱犬放在脚下的踏板处,结伴出行。 一路上有说有笑的两人来到乡村一处狭窄的林间小路时,由于道路非常窄,路中间又经常有汽车骑车而过,两人感觉很危险,便不打算继续并排而行。 这时,电瓶马力比较强劲的许振便一马当先走在了前面。谁知这时徐明的狗不知道犯了什么毛病,看到许振超车,直接从徐明的车上跳下,追着许振的车边跑边吠。 看眼狗穷追不舍,许振便想加足马力将其甩开,随后电瓶车直接开到了最大马力。感觉已经成功将狗甩开的许振便回头观察一下情况,谁知此时不知什么情况,车把突然向路边一歪,危险的一幕发生了。 全速行驶的许振因为这一歪,脑袋不偏不倚的撞到了路边的大树上,当时人就翻了下来,车也跌进了路边的沟渠里。 随后赶到的徐明吓傻了,他呼叫了几声名字没有反应,不敢上前查看,便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 随后救护车赶到了现场,宣布许振当场死亡。 后经交警确认,事发时许振的车速为37公里每小时,属于超速驾驶电动车。 案发后,许振的家属认为,如果徐明所饲养的狗不去追许振,许振就不会发生意外,所以狗主人徐明应当为此承担全部责任。 但徐明却认为,狗去追许振不是为了咬人,况且狗也追不上许振。许振是自己没有尽到谨慎注意驾驶义务并超速驾驶,才最终导致的事故发生,主要责任在于许振。 法院审理认为,许振作为电动车的驾驶员,应当要谨慎驾驶,注意前方的路况,可许某在骑行的过程中,却多次往后看,存在过错。 超速驾驶是属于违法行为,亦属于过错行为,而且,超速骑车直接影响撞击力度,这是造成许振死亡主要原因之一。是许振超速骑行并超越徐明的电动车后,徐明车上的狗才跳车追赶的。家属不能举证证明宠物狗能够对许振产生非常紧迫的危害性,应承担后果。 最终,法院判决许振承担80%的过错责任,狗主人徐明承担20%的次要责任。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小伙骑电动车时被狗撵,分心的他不慎撞树当场死亡,家属将狗主人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晓瑞聊社
2024-12-18 17: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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