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可以谎称肚子痛想排便,借此强行拖延行刑时间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死刑,每一个死刑犯的案子都要经过“最高级人民法院“复核一遍,确认无误后才会宣判。
被判死刑的犯人一般都会连带着剥夺政治权利,基本上这个时候他在法律上已经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人了,也丧失了作为人的权利。
话说回来,当死刑犯在被执行之前,会有一小段时间,这时候同样有相关部门的人员再次验明正身,这个时间不会太长,说起来也就十几二十分钟就能解决。
此时的犯人如果想要来口烟抽,基本上负责执行的法警都会给,要是碰巧送他上路的法警里没人抽烟,那也就算他倒霉。
但如果想要喝水并不会给,不是不人道,而是没必要,毕竟再过十几分钟你就是一个尸体了,这个时候就别讲究那么多了,直接拉肚子里就行。
如果是注射死刑,死刑犯要求死前上厕所,一般情况是会同意的,毕竟人死后,大脑会失去对排泄系统的控制,屎尿会因为失禁而自动流出,法医和工作人员也不想被当场臭晕过去,还得打扫卫生,太麻烦了。
可要是犯人想借此机会再多活一天,那根本不可能,上个厕所能费多大功夫,早死晚死那几分钟,又改变不了任何结果,犯人自己也清楚,大可不必这么做。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死刑犯在得知自己将要被行刑后,大多数人就吃不进东西也喝不进东西了,这个时候胃里也没啥残留的食物,很少有再被执行前,提出自己想上厕所的要求了。
说到这,在执行的犯人中有很多罪大恶极,心狠手辣的人,他们之前往往都是独霸一方的大人物,可在临死前,有很多都压抑不住心中的恐惧,或是哭,或是笑,亦或者自言自语说个没完。
当然,现场被吓到屎尿一裤子的也大有人在,不过这都无所谓了,能被判死刑的,哪个不是罪大恶极的人,他们的罪人形象就算生前不拉不尿弄一身,也仍然会被人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