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小梅,37年前,被为了捞个儿子,重男轻女的亲生父母送人。 在这37年里,养家先后遭遇变故,女子只能和姐姐相依为命,吃了无数的苦,受了无数的罪。 但此后嫁人生子 ,开了自己的养殖场,苦尽甘来,日子越来越好。 这个时候,亲生父母为了弥补当年的遗憾和愧疚,通过各种关系想和女子相认。 然后给女子送来了十万块钱,想补偿当年的亏欠。 结果,在相认的饭桌上,女子进行了长达半个小时的控诉,真是声声泣血,字字是泪。一句句听得人泪湿衣襟。 让我看的都忍不住感同身受,哭的泣不成声。 因为,我也是家里的第二个女孩,我也曾经差点被送人。 我支持女子的做法,爱恨分明,遵从自己的内心,不做烂好人。 不要站在道德制高点,要求所有的受害人对往事都选择原谅,原不原谅是她的事,任何外人旁观者,都没有资格指手画脚,说三道四。 不是所有的“对不起”都能换来一句“没关系。”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就像蔡康永所说的,很多事情不是原谅,而是算了。 最后,女子停止哭泣,哽咽着跪在地上,给亲生父母磕了三个头。说谢谢你们生了我,从此两不相欠,再不相认。 我也觉得,养之恩大于生之恩,为女子的做法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