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女子带3岁女儿在公园玩耍,不料,却被4只大黑狗尾随,继而袭击啃咬将近3分钟,母女二人均强势严重,事后,4只狗不知所踪,狗主人态度嚣张,只肯赔偿部分医疗费,结果令人失望。
(素材来源:大象新闻)
这天阳光正好,微风不燥,宝妈小林一如往常,带着3岁女儿到小区楼下的公园玩耍。
女儿慢悠悠地骑着平衡车在前,小林胳膊上挂着刚刚脱下的外套紧随其后,微风拂面,悠闲惬意的享受着属于她们的亲子时光。
突然,传来几声狗叫声,小林立马警惕回头,女儿闻声也往后看去。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有4只黑色的大型犬,正陆续往他们这边跑来,而且最前面一只已经快到她们跟前。
小林下意识的,快步追上女儿,拉着她就往旁边草丛里走。
由于速度太急,女儿被平衡车绊倒,眼看这4只黑狗紧跟其后,小林一把抓住女儿的衣服,把她一把拉起,带着她往草丛深处面躲。
她们连连后退,这4只黑狗步步紧逼。
黑狗可能被小林母女的行为激的异常兴奋,突然开始攻击两人。
小林惊慌失措下,拼命的把女儿护在身下,躲避间,她们摔倒在地,小林边用胳膊护住女儿,两条腿边不停的向外踢着,她本能的反抗,好像变成了黑狗的兴奋剂。
它们开始疯狂地撕扯、啃咬母女俩的衣服,胳膊,大腿等身体各个部位。
此时的母女俩孤立无援,她们无助、害怕、绝望到极点。
一秒钟好似一个世纪之久。
在被围攻一分多钟后,一个骑电动车的光头黑衣男子突然出现。
他迅速的把电动车仍倒在路边,边朝母女俩这边跑,边大声吆喝着制止,驱赶。
这4只大黑狗好似认识他一样,开始识趣的接连后退,成功避开他,再次不断轮流进攻母女俩,锲而不舍。
整个撕咬过程持续将近3分钟,大黑狗渐渐停止攻击。
3分钟对母女俩来说是多么黑暗且漫长的死亡之旅。
当小林确认安全后,她快速拨打了急救电话120和报警电话,最终因体力不支昏倒在地。
随后救护人员率先到达现场,把母女二人送往医院救治。
据小林家属透露,小林女儿腰部和背部被咬了很多孔,左胸被咬掉一块肉,身体多处有抓伤。
而小林因全程拼命保护女儿,伤的格外严重,韧带被咬断,身体共有10余处伤口,最深的地方已露骨,身体上被咬的最大的一个孔可以塞进一个小孩的拳头,光手术就进行了4个小时。
惨状令人瞠目结舌。
我们愤怒于狗主人的愚昧无知和看管不利,但是他事后的处理态度和做法更是引发众怒。
后来得知那个驱赶恶狗的黑衣男子,是它们的饲养员,而狗主人另有其人。事后4只大黑狗不知所踪,狗主人态度嚣张,居然只愿意赔偿受害者的部分损失。
小林在住院治疗半月后,虽出院,但目前仍无法下床行走,年幼的女儿受到惊吓仍不能上幼儿园。
这样的经历对小林母女俩的伤害是不可逆的,是他们人生中永远的阴影和伤痛。可是生活还要继续,医院已经欠费,后续还需要继续治疗,还有孩子的心理健康治疗,这些都需要金钱支撑。
也是事隔一月后,视频被人曝光于网络其中一个原因。
也是在引起关注后,案件才有了进一步的处理。
有人说:普通老百姓遇上点事,想好好解决,合理解决真的太难了,问题出在哪里呢?难道只有曝光在大众面前,才能让我们官方引起重视?
还有人说:狗主人身份不简单 ,还雇了饲养员。这样的恶犬应该击毙,狗主人重罚。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狗主人私自饲养4只大型烈性犬属于违法行为,应该承担小林母女俩的治疗费用。
《民法典》第1247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只恶狗的主人,明知自己饲养的是烈性狗,一旦出现伤人事件,后果必是惨烈的,他却还是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成对小林母女俩造成如此严重的伤害,那他就应该承担受害者所受损失。
2、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警方表示必须先协调好受害者的赔偿事宜。
目前,经过警方调查,王某某在遛狗过程中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致使两名受害者被咬伤,涉事犬只已被安全约束,涉案人员钟某某,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当前最重要的是先处理好受害者的赔偿问题,让受害者有钱看病。
近几年恶狗袭击人事件,层出不穷,希望养狗人士增强公德心,出门遛狗做好安全管理措施,拴狗链,戴牙套。
毕竟一旦发生伤人事件,结果谁都无力承受。
对此,你怎么看?
(以上人物为化名)
无语
说城市禁养烈性犬,结果只是嘴上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