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苍蝇不是我们店的!”浙江杭州,王女士经营一家花店,事发当天王女士通过网络软

滨培看法 2024-12-21 00:01:30

“这只苍蝇不是我们店的!”浙江杭州,王女士经营一家花店,事发当天王女士通过网络软件点了一杯奶茶,外卖小哥将奶茶送到后,王女士刚喝了一口店内就接到了订单,于是王女士就将奶茶放在收银处,自己去工作去了。可不曾想,王女士忙完后再拿起这杯奶茶来喝时,结果却发现奶茶内有一只苍蝇。

王女士随后立即拿出手机取证,并拿出监内的监控视频,找奶茶店讨要说法。奶茶店的周店长接到王女士的投诉后,立即与王女士沟通,并表示可以退款或换一杯奶茶给王女士。

可王女士不同意,遂拨打12345电话举报并坚持要求奶茶店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赔偿其1000元。随后王女士的丈夫称,自己的妻子怀孕在身必须要进行身体检查。

周店长没有拒绝但声称要向总部申请,并表示申请流程为14至21个工作日。但王女士及其丈夫认为这个时间太久了,于是向记者求助。

记者介入调查后双方就自己的主张提供了证据。王女士提供的证据显示,其在发现苍蝇两个小时后,周店长拿到奶茶并用手去碰这只苍蝇时,居然还是活。

据此,奶茶店的周店长及其经营者钱老板表示,根据奶茶制作过程来看,苍蝇不可能在几小时后还能存活的。理由是制作奶茶时不仅要用60-70高温的水,还要在密封时状态时不停摇摆、搅拌,因此奶茶店一方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苍蝇不具备存活的可能性。

对于奶茶店的说法,王女士表示其一方不认可,但王女士也不能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说法。

1、对此,有网友表示,苍蝇可能是王女士打开奶茶并喝了一口后,在王女士店内通过吸管飞进奶茶内的。

还有网友表示,维权并索要赔偿是王女士的合法权益,但是其一方必须要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就会因不能举证而无法获得支持。

2、从法律层面来讲,王女士通过网络下单并支付奶茶款,双方已经形成合同关系。奶茶是用来喝的,属于食品,适用《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规定,受该法律调整,没有异议。

也就是说,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奶茶店确实有义务为王女士提供一杯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奶茶,否则就要退一赔十,同时还要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害。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具体而言,如果王女士一方的主张成立,即便十倍奶茶款不足1000元,奶茶店也要按照1000元赔付,并承担王女士因喝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食品而带来的损害。也就是说,如果最终判定责任在于奶奶茶店,那么王女士到医院检查的费用,确实是要让奶茶店来承担。

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反驳对方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在王女士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一方喝到的奶茶中出现苍蝇的情况下,奶茶店不能仅凭一张嘴来反驳,还必须要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一方没有责任的,否则其一方就会被判定承担责任。

那么大家认为,这苍蝇是什么时候飞到奶茶中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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