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探长吕乐:纵横黑白两道,资产能买上万套房,逃亡后活到91岁

WarOH虎哥 2024-06-09 23:34:02

90年代初,刘德华主演的系列电影《五亿探长雷洛》上映,让吕乐这个曾经纵横香港的枭雄,再次进入到了公众的视野中。

电影的情节必然有一定艺术创作的成分,但是该故事的整体脉络和重点情节,基本上和吕乐的个人经历相互吻合。

能够在港英时期和黑帮合作大肆敛财,最终还能“功成身退”,吕乐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从他的一生经历中,我们也可以窥见香港回归前的社会真实状态。

然而,电影无法完整演绎一个人的真实经历,正如真实的吕乐,远远比电影的雷洛更传奇。

那么,历史上的吕乐,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他究竟是如何统御“地下香港”的?他的晚年又是如何度过的呢?

【一】从小巡警到“华人总探长”

吕乐祖籍广东,因为上世纪30年代大陆局势动荡,为了躲避战乱,吕乐和家人偷渡到香港地区谋生,这种情况在当时的港岛地区非常普遍。

起初,吕家在香港无依无靠,在海边打渔为生。但吕乐从小就和别人不同,他不想像家人那样一辈子当一个渔民,所以决定要到城里闯一闯。

那个年代,他这样没有背景、没有技能的穷小子,自然也做不了太好的工作。最初他只能靠在街边擦鞋维持生计,后来在机缘巧合之下,他进入了警队成为了一名巡警。

当时港英政府的巡警和现在的香港警队完全是两个概念,前者的性质更加接近于旧社会的官府差役,不但对外形象差,收入也并不高。

但这份工作的优点在于收入稳定,对于当时的吕乐来说,这就是一个来之不易的机会。

吕乐肯努力,又擅长人际交往,很快就在警局里面站稳了脚跟,从巡警升职为文职警员。当时一位叫陈立的探长非常欣赏他的能力,提拔他做了警长,吕乐的仕途就此拉开了帷幕。

吕乐在任期间最大的功绩,就是对香港黑社会的打击——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是香港黑社会最为猖獗,社会秩序最为混乱的时候。

港英政府虽然有心要肃清香港的治安,但是他们的主管官员和手下的买办顾着自己敛财,根本就没有这个能力。

而真正在一线和黑社会短兵相接的巡警,工资只够糊口,大多数时候出工不出力。毕竟就挣那几个钱,也不值得把命搭上,这就导致当时的香港出现了社会管理方面的真空。

黑帮的诞生,多数都和混乱的局势以及管理措施的失效有关,香港黑帮也不例外。

吕乐知道,黑帮就是港英政府心头上的一根刺,他只有让港英政府看到他拥有拔刺的能力,才能够得到重用。

1955年,吕乐成功打击了香港著名黑帮组织14K,并因此名声大噪,这个大功让他坐稳了新界区总探长的宝座。

三年之后的1958年,港英政府设立的华人总探长的职务,全香港只有两个人有资格担任这个职务,吕乐就是其中之一。

这意味着他已经站到了香港警界的顶点,港英政府对他也算是“寄予厚望”。

不过,英国人原本预想的应该是让吕乐成为他们打压黑帮的利刃,帮助他们维持住香港的繁荣,以便他们能够从香港掠夺更多的财富。

但是吕乐的想法却是打着港英政府的大旗,带领着香港所有警员一起“捞油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港英政府一直被蒙在鼓里,就连他们亲自选任的港督葛柏也被吕乐拉下了水。

【二】虚假的扫黑先锋,真实的警界败类

吕乐是从底层巡警一步步走上来的,他可能不知道所谓的社会学原理,但是他明白在殖民制度不改变的情况下,黑帮是无法被彻底消灭的。

既然打不过,那就选择加入他们、领导他们。

彼时,吕乐和香港很多黑帮大佬关系紧密,甚至他姑姑的丈夫就是新义安的“龙头”向华炎。有黑道人脉,就有了挣钱的路子,即便是从现在的角度看,吕乐当时的做法也非常大胆。

利用自己的身份,他代表警局和香港的各大黑帮合作,为每个黑帮划定地盘,规定他们的经营内容。这样做既稳定了秩序,同时也避免了黑帮之间的恶性竞争和矛盾冲突。

以赌场为例,A黑帮在吕乐给他划定的地方建了一个赌场,那么在这家赌场的方圆几公里内,其他黑帮不能开设赌场,只能经营其他生意。

作为回报,A黑帮的赌场收入一部分要上交给警局人员,主要“孝敬”以吕乐为代表的华人探长,当时增加到4个人。

探长们拿大头,剩下的钱按照职位高低分配给所有警员。

换言之,当时整个香港根本就找不到不收黑钱的警察。这一行为也已经形成了一种社会风气,不只是警察收钱,几乎所有的公职人员都存在受贿行为。

不得不承认,吕乐的这个规划非常有效,他当上华人总探长之后,香港的社会治安确实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因为生意上的冲突少了,所以小规模的火拼自然也就减少了。

如果出现了性质比较恶劣的案件,探长们就会和各大会社的龙头们沟通,让他们把凶手交出来。

香港的局势就这样进入了一种诡异的相对和谐的状态,大笔的灰色收入,让吕乐和其他三位探长赚得是盆满钵满。

原本,按照港英政府的规定,他们每人的月工资应该在几百块,毕竟那是一个一碗面才三毛钱,还有很多人吃不起的年代。

可当时的四大探长月入几万,和警界高官们过着非常奢侈的生活,他们住着豪宅吃喝享受,出入就有豪车接送,香港大部分人都要卖他们几分面子。

所有进入香港的各种违规物品,以及在香港境内出现的犯罪行为,都需要给探长们上供。

吕乐之所以被称为五亿探长,就是因为他被廉政公署通缉之后,他遗留在香港的财产就价值五亿港币,这也侧面证明了他本人聚敛的财富有多夸张。

而当时香港,市中心的一套房子才价值2万块。以吕乐的资产,在香港能买上万套房。

吕乐本人的嗅觉非常敏锐,进入70年代之后,港英政府对香港警队的贪腐问题有所警觉,“廉政公署”成立之后和警署有过非常激烈的冲突。

吕乐本人则早在1968年的时候选择从华人总探长的位置上卸任,并于“廉政公署”成立的前一年逃往加拿大。

因为害怕被引渡,吕乐到了加拿大之后,又从加拿大逃往台湾地区,最终利用金钱攻势得到了在台湾当地稳定居住的权利。他的逃跑路线,和后来大多数贪腐的华人探长高度重合。

后来吕乐在台30多年,一直被香港通缉。晚年的他也对外表示,台湾有很多自己的熟人,自己没有回到香港的想法。

【三】五亿探长,是疯狂时代的产物

吕乐和他的家属即便在离开香港之后,也依然过着高质量的生活。至于香港本地人,对于吕乐本人的评价也并不完全是负面的。

毕竟能从一个穷小子打拼成五亿探长,无论方式、方法,他的经历本身就很励志。奈何,这个故事的结局是负面的。

另外,四大探长是香港毒瘤不假,但是他们的存在也确实为当时的香港带去了稳定。他们用非法的方式为混乱的香港建立了社会秩序,为香港经济价值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讽刺的是,这反而是自诩“文明”的殖民政府所做不到的。

他们虽然没有禁止犯罪活动,但是也确实对犯罪活动加以一定程度的限制,降低了黑帮犯罪行为对普通民众的影响。在那个没有法纪的年代,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惠于社会。

虽然吕乐的行为很过分,但如果将警队,乃至于公职机关的全面腐化的责任归咎于吕乐等人,显然是有违常理的。在吕乐等人找到“共赢”模式之前,腐败行为已经普遍存在于警队。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一是因为警队的收入低、风险大;二是因为港英政府从没有真正地想要好好治理香港,香港只不过是英国进行殖民敛财的工具。

那么,在五六十年代,港英政府真的不知道吕乐的所作所为吗?

当然不是,港英政府对贪腐行为一清二楚。但是因为吕乐确实能够带来他们想要的秩序,所以他们才对探长们勾结黑帮的行为装聋作哑。

前港督葛柏,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他在任期间获得的非法收入达到了500万港币。

港英政府后期,之所以成立“廉政公署”并大力反腐,主要是因为吕乐等人的势力太大,已经影响到了港英政府的统治。

再加上民众对公职部门的贪腐行为已经忍耐了许久,为了避免出现大规模的社会运动,必须要给出一个交代。

最终,反腐行为不但打掉了四大探长,也让港英政府重新掌握了对警察部队的管理权。当然,有可能这才是港英政府反腐的真正动机。

至于吕乐的成功,本质上是因为他能够满足港英政府的需求,而港英政府的需求里自然不包括香港底层民众的权益。

所以最应该为这种系统性贪腐行为负责的,恰恰就是港英殖民政府,甚至是一直在掠夺香港财富的英国政府。

在当时的情境下,没有以吕乐为代表的四大探长,也会出现其他人,最后的结果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而且上到吕乐,下到那些叫不出名字的华人探长,没有被“廉政公署”抓到的“犯罪分子”大有人在。

这些人中,有不少靠着贪污来的钱,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仍然过着人上人的生活,可见70年代“廉政公署”的反腐行动,多少是有点选择性的。

后来,吕乐本人也并不讳言自己的过去,甚至为自己曾经取得的成就感觉到非常骄傲,他还曾经评价过刘德华版的“五亿探长”有很多和事实不符的地方。

比如,电影中威风八面的颜雄实际上一直都是跟在他身后的小弟,他本人也不会直接和小摊贩收保护费。

由此可以看出,他对自己过去行为的正当性没有任何怀疑,这一点恐怕直到他2010年,以91岁高龄去世的时候,都没有任何变化。

参考资料:

1.《香港吏治是怎样整肃的》仁宇

2.《从两部黑帮电影分析当年的香港社会——以《五亿探长雷洛传》《跛豪》为例》朱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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