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的独生子女父母补贴政策涉嫌性别歧视,请有关方面关注。 我姐的户籍在重庆。以前在深圳打工,在深圳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之后,在深圳领养老金,但一直未享受到独生子女补贴。找深圳相关部门,称应找户籍所在地。找重庆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称应该找深圳。最后,经多次询问,重庆户籍所在地才承认应由他们支付,但要等到60岁之后。 根据相关人员的解释,重庆的政策是“对符合条件缺乏社会保障的年满60周岁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和双女家庭父母按年发放奖励扶助金,其中独生子、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看到这个政策,我姐很不理解。 第一,我们国家一再强调男女平等,为什么重庆规定的独生子父母的补助少于独生女?这是否涉嫌性别歧视? 第二,她50岁就退休了,为什么到60岁才能领独生子女补贴?这是否合理? 第三,深圳的独生子女父母补贴,只发给户籍在当地的退休人员,而忽视了在深圳缴纳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利益。这是否公平合理? 当年很多家庭为了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做出了相应牺牲。现在他们年老了,也期待相关部门能兑现相关政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协调和优化各地独生子女父母优待政策,使他们老有所养。 独生子女该不该给独生子女父母提高退休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可以靠政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