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过去两年了,凭什么认定我嫖娼啊?”山东,男子出差,晚上住在宾馆没意思,就和一失足女200元一次发生关系,万万没想到,2年过去了,警察突然上门找后帐,说男子嫖娼罚款500元,拘留15天,还告诉了他单位,男子气坏了,认为超过6个月应该免于处罚,他直接把公安局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亮了。
消息来源:晋州普法2022年5月12日《“就算我两年前嫖娼,也过了处罚时效!”法院是这样判的》
在泰安市的一家宾馆里,一个看似平凡的夜晚,却成为了尹某命运的转折点。尹某,一名银行职员,出差至此,本应是忙碌与疲惫交织的一天,却因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信息,让他的心湖泛起了涟漪。信息内容暧昧,尹某迅速意识到这是一位失足女子的邀约。在片刻的犹豫后,他选择了回应,并约定了200元的价格。不久,女子孙某如约而至,那一晚,对尹某来说,似乎只是人生旅途中的一个小插曲,转瞬即逝。
然而,命运却在他最不经意的时刻,给了他沉重一击。两年后,一个平常的工作日,尹某正在银行柜台忙碌,突然接到的公安局电话,如晴天霹雳,要求他立即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当他赶到派出所时,才得知自己因两年前的那次嫖娼行为被查处,公安机关对他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并通报给了他的单位。
尹某震惊之余,更多的是无法接受。他坚信自己已逃脱法律的制裁,因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然而,公安机关却提出了有力的证据,原来在尹某嫖娼三个月后,孙某因其他违法行为被查获,并主动交代了与尹某的交易。公安机关解释,这里的“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指的是没有被“发现”,而非立案查处。本案中,虽然当时没有立即处理,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已经发现了尹某的违法行为。
尹某心有不甘,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但法院经过审理,最终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个结果对尹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他不仅要面临拘留和罚款,还要承受单位和家人的压力,甚至可能因此失去银行的工作。
法律专家指出,公安机关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通常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具体价格或报酬、已经着手实施相关行为。在尹某的案件中,虽然时隔两年,但孙某的陈述、宾馆开房记录、资金转账记录以及手机通讯记录等证据,足以证实违法行为的存在。即使尹某不承认,这些证据也足以支撑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尹某的故事,是对法律的敬畏,也是对个人行为的警醒。在法律的天平上,没有侥幸,只有公正。
对此,您怎么看?
胡扯八道
真是无语了
人家是一家人怎么能向着你呢
继续编。
罚款是真的。
放屁,不是现场的根本不可能承认,公安根本没证据
给完钱,要把微信账单删了。
什么年代了宾馆里才收费200?
我过四十
我怎么看有用吗? 我不承认是嫖娼 爱咋滴咋滴
所以我每次都用现金
半年以内发现当时记录证据要保障真实可靠。
是小便自己吧
还真是,我朋友20年前的案子都结案了,又被告了,无语
小编给警察脸上贴金?
浏览器充值骗人的
胡说八道,宣传嫖娼卖淫违法也不是这样做的
给现金还是比较明智的,干嘛不带现金,手机不是万能的
乱编
处罚好重,要关半个月
孩子这不是这样编的!写点接近现实会更好。你这点接近现实的,骗流量人家看了就不生气了。
给现金啥事都没有
瞎扯淡
抄也抄得真实点
发现了不查出更应该有失效啊
简直胡说八道, 卖淫女事后三个月被抓住发现, 警察证据确凿当时不找这男的,过了一年零九个月后再去找这个男的, 这是什么逻辑?
这年头上门服务还有。还有二百元。二年后居然被执法了。小编你是猴子派来的吧
我靠,老子都在地下了,你倒是来找我啊。别踏马蛋的事。
吓编吧
为了“5000”,真的是够认真了。
开局一张图
现金为王
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扯蛋
关键是副产物证据孩子一岁多了
女的在间隔三个月后就交待了此事,公安机关却在二年后才来追责处罚尹某,难道公安机关过了二年才想起尹某?
不编会死
六个月不处理怎么解释?法律不能说了不算
捉贼拿赃,捉奸拿双。
说多少时间后警察因为嫖娼抓人都是胡扯!你当现在的这帮大爷那么闲么?为了罚你个几千?而且还不是自己的
放炮想蹓号,抓回来杀回马枪得再放一炮。
多看看UC网友们的建议,少走多少弯路[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编吧
怎么看?一般对这种事比较上心,能罚款数额也不低还没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