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无情,法有情!”江苏昆山,一男子病逝前立下遗嘱,把一套拆迁房,给了他的二婚

焱羲和 2024-12-23 15:22:37

“儿子无情,法有情!”江苏昆山,一男子病逝前立下遗嘱,把一套拆迁房,给了他的二婚妻子,另一套,给了他和前妻生的儿子,没给90岁的母亲留一分一文。男子去世后,二婚妻子把婆婆和继子告上法院,要求他们配合自己进行房产过户,法院:遗嘱不给九旬母亲留遗产,坚决不行! (信息来源:海报新闻2024年12月21日关于《儿子重病离世,遗嘱未为就九旬母亲留遗产》的报道) 老而不养,总有人说这种行为只不过是违反道德,根本就没有法律能够惩罚那些毫无孝道的人,可是这一次不一样了! 2024年4月,江苏一位姓郑的大妈居住在当地一家养老院,每月800元的退休金捉襟见肘。280元的房租、加上水电费、餐费以及一些必要的医疗开支,几乎耗尽了她的全部收入。 生活窘迫,晚景凄凉,令人唏嘘。 更让人心寒的是,郑大妈的长子秦中平在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名下的两套房产分别留给了二婚妻子王娟和与前妻所生的儿子秦怀志,却对生养自己的老母亲没有丝毫的经济安排。 这份遗嘱,如同一记重锤,击碎了郑大妈最后的一丝希望。秦中平的离世,本应是家庭成员团结互助、共渡难关的时刻,然而,现实却远非如此。 郑大妈除了秦中平外,还有两女一子,但他们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赡养义务,对老母亲的困境漠不关心。“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句老话,在此刻显得格外刺耳。 王娟急着把房子过户,就把郑大妈和秦怀志告到了法院,让他们赶紧签字。这事儿来得真不是时候,让郑大妈本就困难的日子更难过了,她现在一个人孤零零的,感觉特别无助。 案件很快引起了法院的注意。法官在仔细了解案情后,敏锐地察觉到这份遗嘱背后隐藏的伦理困境和法律冲突。90岁高龄的郑大妈生活无法自理,微薄的退休金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而其他子女也未尽到赡养义务。 秦中平的遗嘱安排,显然严重损害了老母亲的合法权益。法律不只是一堆冷冰冰的规则,它也包含了人性和社会的善良之心。 法律规定,立遗嘱时不能让那些既没工作能力又没生活依靠的继承人受到损失。《老年人权益法》规定,子女有责任照顾父母,不能推脱或拒绝。法院并没有简单地按照遗嘱执行,而是积极介入调解,力求找到一个平衡各方利益的最佳方案。 法官多次与王娟、郑大妈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法院判决王娟在继承房产后,一次性补偿郑大妈5万元人民币,用于保障其养老生活。这笔钱虽然不多,却足以缓解郑大妈的燃眉之急,让她在晚年能够获得一些基本的物质保障。 现如今,我们国家的老龄化越来越严重,这种赡养老人的案件也一定会逐渐增加,实际上,老人的养老问题也一直都是我们在社会中重中之重的问题。 我们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尊重老人,赡养老人,善待老人,不要让老人的晚年成为遗憾。 对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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