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上交国家?我挖到就是我的!”一个村民挖地基时挖到一只估价3亿的古董金镯子,发现是真货,于是就想着拿去变现,买车买房,可专家说,不上交是犯法的。 “挖到的宝贝为什么不能归自己?我不偷不抢,难道不是我的?”李志强心里越想越不服气。 这个问题,从他挖到一只金光闪闪的镯子那一刻起,就成了绕不开的纠结。 事情发生在2024年9月,山西省某村的一个工地。李志强正在挖地基,准备给家里盖新房。和许多普通村民一样,他常年靠种地和打零工维持生计,家里的债务让他眉头紧锁。 “这一锹可不轻。”他随手一铲,却发现土里有个金灿灿的东西。用手抹去浮泥,竟是一只镶满花纹的金镯子。镯身上的龙形雕刻栩栩如生,连接处还嵌着一颗闪闪发光的珠子。 李志强惊呆了:“这能卖多少钱?” 他立刻停下了手中的活,把镯子揣进了兜里。没过多久,村里人听说了,都来围观。有些人直言:“这肯定值钱,你得拿去换点实际的东西。” 但也有人提醒:“这么精致的东西,不会是文物吧?” 李志强心里盘算了一阵,还是决定找个懂行的人鉴定一下。这一找,可了不得。文物专家告诉他,这是一件唐代的文物——“四龙戏珠纯金双鞘镯”,价值约3亿元。 一听这数字,李志强的脑子轰的一声炸开了。 他一边庆幸自己“发大财了”,一边想着怎么把这笔巨款变现。“买辆车,再盖个大房子,还能还清所有债务。”想到这里,他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但专家的一番话,又让他凉了半截:“这是国家一级文物,必须上交。否则不仅卖不了钱,还可能犯法。” 上交?李志强一时想不通:“我挖出来的,凭什么说是国家的?” 专家耐心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地下出土的文物属于国家财产,任何个人都不得私自占有或交易。这样的金镯子,如果被非法卖到国外,很可能永远回不来了。” 听到这话,李志强有些明白了。他也知道,近代以来,中国的许多珍贵文物被非法交易后流失海外,比如圆明园文物、敦煌文书,这些都是无法挽回的损失。 但即便如此,他还是难以释怀:“我家里这么困难,上交了,我的生活怎么办?” 其实,像李志强这样的困惑并不少见。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陕西,也发生过类似的事。 当时一名工人发现了一对价值3亿的金镯子,最初也不愿上交,甚至试图卖给古董贩子。但这类物件一旦进入非法市场,后果不堪设想。 非法文物交易不仅涉及犯罪,还可能导致文物流失海外。根据统计,19世纪到20世纪初,中国流失的文物数以万计,其中很多至今仍在外国私人藏家手中。这些文物不仅是财富,更是国家文化的标志。 就拿李志强的金镯来说,其背后的故事同样珍贵。这只镯子出土于唐代初期,是贵族女性佩戴的饰品。镯身的“四龙戏珠”图案,反映了当时工艺的精湛和贵族对吉祥文化的追求。 这些信息,对研究唐代社会、经济、文化具有重要价值。如果金镯被私藏或卖出,这些信息也将随之丢失。 但李志强并不知道这么多,他的纠结持续了好几天。最终,在专家和家人的劝说下,他决定把金镯交给文物管理部门。 让李志强没想到的是,当地文化部门对他的行为十分重视,不仅给他颁发了感谢证书,还邀请他参观了博物馆。看着那些珍贵的展品,他第一次意识到,这些文物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它的价格。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李志强一样,选择遵守法律。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陕西考古学家贠安志就在考古工作中私藏了一只与李志强挖出的金镯类似的唐代文物。他不仅没有上交,反而将文物据为己有,还用于讨好情妇。 更离谱的是,他后来因感情纠纷被勒索,文物因此曝光。他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还让自己的事业和自由化为泡影。 2000年,经法院重审,贠安志被判侵吞文物罪,获刑12年。他的案例成为了文物保护领域的警钟:任何人,无论身份高低,只要触碰法律底线,都会付出代价。 回到李志强,他虽然没有一夜暴富,但却赢得了更多人的尊重。村里有人问他后不后悔,他挠了挠头:“钱没了还能再赚,但文物没了,就是对不起祖宗。” 金镯最终被送入博物馆展览,成为众多游客驻足观看的“明星文物”。有人感慨:“如果每个人都像他这样,文物流失的悲剧会少很多。” 这不仅是一个普通村民的选择,也是对国家文化遗产的守护。 我们不禁要问:面对一件传承千年的国宝,你会怎么做?
我也上交
掰碎了卖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