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审快判!杀害法官王佳佳凶手一审被判处死刑!从案发到一审宣判共计136天。 这样的快审、快诉、快判能起到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也是对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慑!我们应该大力支持和提倡。 今日(12月23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党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党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4年8月7日18时许,安阳市郾城区法院王佳佳法官,在自家小区地下停车场负二层电梯口处,颈部被刀割伤不幸去逝。 经查调查,行凶者系党某某(男,50岁,漯河市郾城区居民,未婚)。 2024年8月8日3时许,公安机关在党某某家中将其抓获,被抓获时党某某已畏罪服毒,处于昏迷状态,后经送医院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党某某杀害法官王佳佳起因: 2024年4月4日,党某某骑电动车与李某某驾车相撞,致党某某轻微伤。交警认定李某某全责。和解未果后,党某某于7月4日向郾城区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某及保险公司赔偿18832.93元。 此案由王佳佳法官承办,经公开开庭审理,根据证据,法院支持党某某部分诉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9384.89元。党某某对判决不满,未依法解决,于8月7日持凶器在王佳佳居住小区地下车库实施犯罪行为。 熟话说“冲动是魔鬼!”仅仅因为9000元的争议就行凶杀人,可见此人戾气有多重?这样的人判处死刑真是为民除害,大快人心! 杀害王佳佳法官凶手一审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