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施行产品召回制度20年 累计开展缺陷汽车召回3000多次】12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消息,在2004年10月1日时,《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开始施行,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产品召回制度正式建立起来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我国在缺陷汽车召回方面,累计开展的次数达到了3023次,涉及的车辆多达1.12亿辆。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受市场监管总局调查影响而进行的汽车召回有596次,涉及车辆共计5695.10万辆,占召回车辆总数的比例为50.99%。
不仅如此,我国在缺陷消费品召回方面也有相应数据统计。累计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的次数为5549次,涉及的产品数量达1.04亿件。而受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影响的消费品召回次数达到了4979次,涉及产品共计7208.2万件,占比达到了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