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女法官王佳佳被害案后续,当事人党志军被判死刑。 2024年4月,党志军骑电动车和一辆小客车相撞,党志军受轻伤,对方全责,党志军无责。因双方调解不成,党志军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1.8万的赔偿,最后法官综合轻伤考虑判定赔付9千元,他对判决心生不满,于8月份在法官王佳佳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场将其杀害。 到底是党志军可恨,还是王佳佳法官可怜。一个受害人诉求1.8万,据说保险公司愿付1.2万,法院最终宣判赔付9千。结果搭上两条人命,这样的结局,都让人扎心,不可思议。 党志军在审判席上,一脸淡定和坦然,不像之前的死刑犯,居然没有一点恐惧感和凶狠感,完全想象不到他之前杀害了一名女法官。 有人说,他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因为他挑战了法律。党志军在对法官下手的时候,对中国的司法体系感到了绝望,所以他也早就想到了这个结局,实际上在上审判庭的之前,自己已经喝过农药,自从他做出这个举动就没想活下去。 个人认为,如果他是冤枉的,那他该继续上诉,如果不是被冤枉的,那更不应该杀害法官。因为司法的判决也不是王佳佳一个人决定的,为了9千元,两条人命,不论公不公平,都太不值得。 党志军最后会后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