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志军不服死刑判决,选择上诉。这是一起小小的交通事故索赔引起刑事案件。 对方全责,但是党志军方算的损失,保险公司只需赔一半,他认为法官是偏袒被告,进而引发凶案,案发后畏罪服药,又被抢救回来判了死刑,一案两命,让人痛心。 这起交通事故纠纷并不复杂,他骑车被车撞,交警认定车辆全责,电瓶车无责,按道理,住院治疗多少天,以此计算误工费、营养费等损失即可。 但是,后来查明,他实际住院只有15天,后14天其实是挂床住院,在交通事故中,伤者没有实际住院的天数,会被认为是自己的原因故意扩大损失,对此,保险公司是不认的,法院也不支持,一般都是酌情计算损失。 如果是自费,挂床与否无所谓,但是若是刷医保或者由保险公司赔付,就要注意了,挂床会被拒赔,还可能涉嫌骗保,对法院来说也是不诚信行为,一般不会支持挂床费用。
挂床的原因,是车险在全责的情况下,没有给受害人垫付医药费。受害人没钱了……咋办? 不是有交强险吗?为何不为受害人垫付医药费? 这个故事里,保险公司有责任,却未受惩罚。反而在案件审计中惩罚了受害人。 结果,受害人以自己认定的正义惩罚了世道的不公正。
狄仁杰说: 这又将成为永久的谜团了啊!
怎么不让医生出来说后14是怎么回事呢?
出院,住院是他一个病人能说了算的吗?以医院的出院手续为准不行吗?
如果不去住院,选择自己在家慢慢恢复,是不是对方就不用赔钱。再说赔偿方是肇事责任人,和骗不骗保有关系吗
判死缓
打不赢官司
别混为一谈,故意杀人,判死刑不冤。交通肇事案怎么赔又是另一回事。
实际一天未住。
两条命何必呢?
人家是自费住院没钱后只能被迫出院回家疗养的。
还是判死刑的又何必再抢救呢,这真的是浪费弹药啊。[眯眼睛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