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起诉柯文哲求重刑,对金流部分这样回应,您认同吗? 12月26日,北检正式以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对柯文哲提起诉讼,求刑28年6个月!对于外界争议比较大的金流部分,北检的回应如下: 台北地檢署認定柯文哲收受沈慶京1500加210萬元,共1710萬元賄賂,是因Excel寫「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事後柯文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慶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另210萬元為沈透過7名人頭,佯捐給民眾黨之政治獻金手法交付。 笔者不以为然! 能对柯文哲求的重刑的罪名在于受贿罪,而受贿罪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受贿金额!北检认定柯文哲受贿1710万分为2部分,第一部分是1500万是现金交付柯文哲,另外210万是透过7名人头交给民众党当政治献金! 针对1500万部分,北检仅仅根据Excel表上的「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记录就认定柯文哲收取巨款1500万,明显证据不足!当初柯文哲被收押时,北检也经常通过媒体对外放话,外界也一直质疑北检是否有金流,但很显然,北检就是没有金流才一拖再拖,眼看延押一次的期间届满,不得不起诉时所拿出的证据还是当初《镜周刊》爆料的内容,《镜周刊》还一度被嘲笑编故事,如今北检还是沿用《镜周刊》的剧本,很难站得住脚!要知道,1500万得是多大的数目啊!如果都是现金,柯文哲怎么拿?明显违背常理…… 针对210万部分,又是现金,而且是通过7名人头交给民众党当政治献金!那关柯文哲何事?一方面,柯文哲没有收到210万的金流,二方面,民众党即使收了210万,那也不是柯文哲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的,有那么多双眼睛看着柯文哲,他敢随便占为己有?这明显也不符合常理! 笔者认为,北检的行动,雷声大雨点小,装腔作势罢了!但也要向赖当局表忠心,让赖当局知道他们在做事!不过,对于受贿罪这一款,没有金流就是致命缺陷,故事编的再好也很难成立!北检政治办案,骑虎难下,只能高开低走,先以重刑为自己放几个台阶下,不然如何“对得起”对柯文哲103天的超长羁押呢?
北检起诉柯文哲求重刑,对金流部分这样回应,您认同吗? 12月26日,北检正式以收
两岸统一倒计时在
2024-12-26 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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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雨
一个电子表格也算证据?!纯属鬼扯!谁都可以编而且作不同解释!可反诉为诬告!收政治献金也算违法,那参加选举的政党全都违法了,与事实不符,不能作为证据!
用户10xxx03
既然起诉,不会无证据,否则法官过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