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丹阳,男子婚内出轨,认识一女子。7个月后,情人提出分手,男子不同意。二人去吃饭,男子坐情人的宝马车未系安全带,从情人车中甩出,颅内受伤死亡。男子父母及妻子把情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60万,法院这样判了!
(素材来源:百姓关注)
这天王军去找刘红,想继续纠缠,可他做梦也没想到他竟会因此丧命。
他和刘红相识于2022年年底,俩人发展为情人关系。
当时王军有家庭,有孩子,他本该当个好丈夫,好父亲,守护着妻儿好好过日子。
可他却背着妻子跟刘红偷偷厮混,为讨情人欢心他给刘红买礼物,他带刘红去吃饭,看电影,买首饰。
日子一天天过去,王军很享受这种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生活。
朋友指责他:“赶快回归家庭吧,不然你老婆知道有你好受的”。
王军却哈哈一笑:没事。
王军认为,他行事周密,不会被老婆发现,每天陶醉在齐人之福的生活中。
然而他做梦也没想到,七个月后,刘红向他提出分手。
原来刘红看到两个人没有结果,就萌生退意,想要离开。
王军不答应,几个月来他享受着这家外有家的生活。又怎会轻易放刘红离开?
以后的日子中,刘红多次提分手,王军都不答应。
但刘虹铁了心要分手。
按理说刘红提出分手,王军如果知道就此放手,那么事情就不会发展到后来的结局。
这天当刘红再次给王军打电话要求分手时,王军不同意恼羞成怒:“吃的穿的用的,还有身上带的都是我花钱,你凭什么提出分手?”
刘红听他这样说,感到很委屈:“我没名没分跟着你,你有家庭有孩子,你难道想让我,永远这样当三跟你过一辈子吗?”
两人大吵一架,不知王军出于什么心理,他要求刘红把买给她的金首饰化妆品,衣服之类的钱还给他。
为了要回他送出去的礼物,他约刘红出来吃饭。
晚上十点,刘红开车到两个人约定的地点 ,两人再次发生争吵,12点两个人找了个饭店吃饭,王军结账后独自先走。
刘红看王军走路摇摇晃晃,不放心他一个人走,一直跟在后面。
刘红这么做,本是好心,可她做梦也没想到,等待她的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王军走路摇摇晃晃,可他却要求刘红带他转转,刘红很无奈,让他坐到副驾驶上,但王军没有系安全带。
结果意外发生了,直接把他甩出车外。
刘红吓得脸色大变,立马跳下车,他用颤抖的手拨打120,又叫同事来帮忙。
遗憾的是,虽然医生全力抢救王军颅脑损伤死亡。
刘红马上从车上出来查看,一边打120,一边拨打电话让同事来帮忙,送到医院经抢救次日无效身亡。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
事情发生后,王军的父母和妻子是找到刘红要求赔偿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60万。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王军婚内出轨,违背婚姻忠实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之间互相忠诚,是婚姻的底线。
王军既然成家,就该遵守夫妻原则,对妻子忠诚,可他在外面有了婚外情。
他的做法,不仅违背社会主义道德价值观,还违背婚姻忠实原则。
2、刘红和王军,俩个人都违反了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王军有家庭,却在外面婚内出轨,刘红明知王军有家庭,却知三当三。
二人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违背社会公德。
3、法院审理后认为:
王军作为一个成年人,婚内出轨。有错在先。刘红提出分手时,他多次纠缠。以至于发生悲剧。他自己也有部分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刘红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王军家属支付赔偿金6.5万。
王军的去世让人痛心,但如果不是他婚内出轨,如果不是他执意纠缠,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这个案例再次告诉我们,婚内出轨结局守好,珍爱身边人,守好自己的家。一家和睦可以减少很多灾难。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