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教育系统职称评审 出现了一个情况,就是新政策追溯力太强,甫一出台就妄图指导过去的实践,形成了本末倒置,让人无可认同,比如对“轮”的规定。 如小学老师,一直代一个年级,这不被认可,晋中市教育局排斥在允许上职称人员之外。我倒觉得规定带够一轮才可以上职称也有道理,但一来应不溯及既往,宽待受苦人,从新兼从老师本人意愿为好;二来对"轮"应做宽泛理解:顺向间断不间隔地带过一至六年级、一至三年级、四至六年级和连续三年以上六年级这四种情况,都应该算完整教过一轮。都知道毕业年级有复习性质且最苦重,你能说一个永远带六年级的语数老师更加地不够格上职称?应该是相反才对嘛! 学完了才公布知识点大纲,教完了才出台课程标准,开庭后才制定法律条文,这不合理,教没教够中小学一级教师所需的"轮",晋中市教育局应多听听基层一线上讲台者的心愿。 举个极端点的例吧:某村小,仅办有一二年级,三年级娃娃的就得出村念去,那这教学点坚守数年至数十年的老师就别上职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