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家长发现孩子脸部有1CM的抓伤,先是到幼儿园大闹了一场,随后报警要求处理。无奈之下,幼儿园进行了退费,并将该家长移出该幼儿园家长微信群聊。没想到,家长又以幼儿园“劝退”孩子不合理,起诉到法院,要求幼儿园赔偿15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案例来源: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某出生于1983年,住河南省睢县,或许是因为高龄产女的原因,王某对女儿十分溺爱。 2023年9月1日,王某带着女儿到小区附近的幼儿园入学,孩子很害怕,牵着王某的手不愿意松开。 9月29日上午,王某像往常一样,提前来到幼儿园接孩子。没想到,竟看到孩子的脸上有一道很小的抓伤。 王某的心都差点碎了,她立刻找到老师询问情况。 按理说,老师把事情说清楚,这事就算结束了,但到了10月7日,王某再次到幼儿园询问情况,并与老师发生冲突。 未果后,王某打电话报警,要求警方依法处理。 通过民警的调解,王某签署了家长承诺书一份,承诺认可幼儿园教育教学理念并配合老师完成在园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等。 但第二天,王某就把孩子带到大医院门诊检查,门诊病历显示查体左口角见一长约1cm凹陷性瘢痕,局部色素沉着,诊断为瘢痕。 王某共支出门诊诊查费及药费56.7元。 或许是觉得王某太难缠了,幼儿园给王某办理了退款并出具收据,并将王某移出幼儿园家长微信群聊。 没想到,王某又到处投诉,要求幼儿园提前支付激光治疗费用2000元至3000元,并认为幼儿园是“无故开除”孩子,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幼儿园支付精神抚慰金15000元,同时给孩子赔礼道歉。 1、这件事里,幼儿园有没有错? 幼儿园的学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1201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对在校的学生有管理职责,孩子在幼儿园被抓伤了,幼儿园老师应该和孩子做好解释工作,进行相应的善后。 如果幼儿园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幼儿园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本案的争议点,不在幼儿园有没有尽到管理责任,而是幼儿园是否应该“劝退”王女士孩子? 2、法院意见: 幼儿园作为专业教育机构,应当遵循以幼儿为本的教育理念,以促进每一个幼儿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践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规定的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 谐发展。 幼儿园因与王女士的矛盾劝退幼儿,让幼儿承担双方矛盾的不良后果,侵害了幼儿的人格尊严权,幼儿园应就该行为向幼儿道歉。 3、王某提出的15000元精神损失费,合不合理? 并不是只要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就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的是:“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简单地说,需要造成被侵权人严重精神损害的,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意见,幼儿园劝退幼儿的行为实属不当,对王女士孩子造成了一定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影响。
但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该行为对幼儿精神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害,故对王某精神抚慰金的主张,不予支持!
女的这么折腾,当地还有学校会收她孩子上学?
这么多事儿,多大事情?那个学校收了都倒霉!
说实话,幼儿老师也不希望惹麻烦啊,但凡孩子有点伤都会及时跟家长沟通的,小孩磕磕碰碰难免的,不严重就没必要这么计较
这娘们有病
闹前也不想想会有什么后果?现在的教育机构都有联系你这么闹还有哪个幼儿园敢收她孩子?哪个小学敢?这是打算把自己孩子毁了吧!
这种家长谁遇到谁倒霉
碰到一个神经病生了一个娃,可怜的娃
我还真遇到类似的一个女人,孩子中班,还沾沾自喜的说把四个老师告到教育局去了。孩子中班没上过几天学。这样的女的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家庭教育出来的极品。
对,以后她娃&别人都娃打架了,拿刀去给她娃出头,她娃嫁人受委屈了,干掉别人,她娃上班被领导骂了,她娃被老师批评了,都得出头
孩子不该受惩罚,但是无理取闹的大人必须受到应有处罚,才能保证良好的教学环境。
一言难尽啊!说多了都是泪
既然法院判决幼儿园有错,那么我支持家长做法。无端端自己儿子受伤,凭啥自己要忍气吞声,而且幼儿园不正视自己错误,直接开除,这换谁心里也不舒服,既然你做初一,那我就不让你好过
幼儿园简单的说就是一个卖服务的地方,不做你生意都不行吗?强买强卖吗?而且这样的家庭一定要在幼儿园群里曝光一下,让其他幼儿园避坑
我要是幼儿园就在当地所有的幼儿园及教育机构面前承认错误,对孩子不公,并公布孩子的模糊信息
我闺女学校就有个这样的,和同学们一起玩,稍微有点磕磕碰碰就哭,没伤也哭,一哭家长就找到学校去闹,后来老师实在受不了啦,和班里学生说了句“你们不会离她远点啊”一句话捅了大篓子,家长直接去学校找校长要说法,说老师孤立她们家孩子,对孩子精神上造成了影响。
就这么说,我上小学的时候,手上都会莫名其妙出现伤口,1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来的,能找学校问题吗?我闺女和别家小宝宝玩,自己没站稳,摔倒了,头上肿了个包,是不是也能找隔壁索赔?
荷兰人这么做,不为出奇
这孩子碰到这种泼妇母亲,一辈子已经完蛋一半了。。被这种泼妇带大。。不敢想象。
西安的幼儿园注意了,谁收了这个女人的孩子,谁就等着破产吧!
幼儿园学前不属于法定教育内容
请人当家教,考上高中就举报老师的家长不也有。
这他娘的是地域黑,作者不是2B就是1450。
中式扯皮[点赞]
看到是长1CM的瘢痕,我抓痒重力点可能都不止,有点难崩[捂脸哭]
陕西就是河南人多,河南的学生多
谁主张,谁举证。得证明抓伤是幼儿园内产生的
孩子之间打闹正常,父母带一个孩子都难免磕碰,幼儿园一个班二三十个孩子老师也难免疏忽,向老师反映一下,下次注意就好了!
我小时候在学校里打架,有伤都不敢让父母知道,不然回家又是一顿打[打脸]
一可以,一而再就要小心后面的再而三了,有些人捞偏门的欲望有点可怕
不是义务教育闹什么闹。
家长是怎么证明这道痕迹是在学校被别人抓的?法院还认可了?
学校都是软刀子攮人,流血,也疼。
1cm也叫伤,现在有很多这种人,带小孩去公园玩都不敢让他太靠近别人就怕遇到这种难缠的家人
法院和稀泥,幼儿园有权利开除这种麻烦家长的孩子,让他自己带
多大点事啊,我们小时候一起玩耍的时候,经常弄得一身伤,家长从来不当回事,顶多给抹点消毒水,我们不是也活到现在吗?
这他妈的厚颜无耻,吃饭还咬舌头
我儿子在幼儿园跌破了头医药费还是我去单位里报销的,小孩子打打闹闹正常,有点皮毛伤也不至于这样上纲上线的,也要小孩子留条后路。
我们小时候,打架,互扔石子,把脸都划破了。照现在的形式,就得连老师带学校一起告了?笑话吧!所以现在的孩子动不动就跳楼!
3岁时,早教班我儿子胳膊被另外一个小朋友无缘无故咬得皮开肉绽,现在还留有痕,老师也是屁都没说,还是我们过去找他们,有的早教机构是真的不行。
这家长才是最大的问题所在
陕西?河南?
河南商丘睢县的孩子要跑到陕西上幼儿园?
现在还能为娃说对错,幼儿园也好,小学也好,高中也罢,乃至大学。等过50年,现在的80后90后,10后,都老的老,走的走,看到时候还有多少孩子能让家长去闹吧,以现在国内出生率来看,到时候估计国家就该出新法律来规定学校责任了。
家长是保护孩子的最后屏障,她这样做无可厚非,难道你孩子在幼儿园被伤害你会无动于衷?幼儿园在此时劝退实属不当。
精神损失费,可能不好弄, 但是误工费,找学校学习费用,这个得出
你讲法律他流氓,你流氓他讲法律。一哭二闹三上吊你就得赔钱!
自己是母野猪,想把孩子也养成野猪吧
小学敢收吗?
下一学期拒收该生学费就可以了,避开这样的家长。
法官和稀泥
记住这个家长,以后不要和他的小孩同班,更加不能做同桌,否则后患无穷。 哪一个学校或幼儿园能避免小孩没有磕磕碰碰?
我判王某领小孩回去自己教。
我们反感的东西的存在都是为了防止这类人的无理取闹而设置的
溺子如杀子
……
看了评论我都认为说得很对!毕竟讨论的也不是自己的孩子[滑稽笑]。
幼儿园不属于义务教育当然可以不收了,劝退没问题
看着这女人很泼辣,但看了那些校园霸凌,我支持这女人
她小孩会长成一块豆腐,一碰就碎
矫情
孩子身上有磕碰找老师了解情况没问题啊?这评论区全是幼儿园老师吗?
照这个思路发展下去,这个女儿会让他爸妈赚了很多钱
可怜的孩子啊,怎么摊上……!
唐氏综合征也可以结婚,也可以生娃,这很正常
幼儿园想教坏一个孩子太简单了,天天给他灌输一些良好的思想,三年肯定能把孩子教废
办幼儿园的也好,还是别的行业都是有一个圈子,有什么衰事还是好事很快大家都知道了,谁还敢收你的小孩?
小孩子在幼儿园受点小伤很正常啊[哭笑不得]
顾头顾不住腚
案列告诉你:别让不好意思放弃赚钱机会,我们的法律还是很有意思的,只要你不要脸敢钻空子,小钱很好赚。
买马匹,被撞了都赔不了15000,
孩子完了
父母做的表率啊!
有这样的妈,女孩子一辈子受苦
她可以把孩子送进别的幼儿园,因为不是所有的幼儿园老师园长都能看到听到这个新闻,等她办理好了入园手续,就算老师园长发现了也晚了,如果劝退,她又可以得到一笔不菲的“精神损害赔偿”,这样一来二去,靠给幼儿园找麻烦就可以发家致富了。
想钱想疯了!
这伤要看情况。完全一点小伤都不能有,就别上学,别生活
人家幼儿园认为做不了就不做,有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