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广西有一位人间毒瘤,叫作韦某木。 2010年,未满14岁的韦某木掐死同村一

阿柯说社会 2024-12-31 22:34:50

话说广西有一位人间毒瘤,叫作韦某木。

2010年,未满14岁的韦某木掐死同村一名4岁男童,因为他未满14周岁,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仅赔偿9万元了事,连道歉都没一句。

2011年2月,韦某木用水果刀刺向一个6岁的女孩,并且打算将女孩推进河里淹死。幸亏被村民发现,救下女孩。因为韦某木已满14周岁,被判6年有期徒刑。

这个家伙在刑期内获得减刑,2015年就出来了。这次他来到广州番禺,奸杀一名11岁女童。到了2016年1月,才又将韦某进抓获。

看看韦某木短短十几年的作案经历,大家觉得害怕吗?

是的,没有错的人被害了,有错的人还有改正错误的机会。这句话让人痛心。

可是,这些人进去了,还不改错,出来还是那个面孔,甚至更凶残,我们又该如何应对?

所以,我特别理解邯郸判决出来后,大家的担忧。我不知道向谁要答案?我不知道如何保证我们的孩子安全?

你知道我们该怎么做吗?

0 阅读:1272
评论列表
  • 壹美 11
    2025-01-01 10:37

    未满18岁的人犯罪,监护人一同承担法律责任

  • 2025-01-01 12:14

    未满14岁,不是重罪可以免刑。杀人放火这些重罪必须同成年罪犯一样严惩。这点道理都弄不明白。

  • 2025-01-01 12:17

    关到18岁再执行死刑很适合用于这样的恶魔身上

  • 2025-01-01 18:14

    应该打断他两手就是了以后才不能害人!

  • 2025-01-03 17:43

    这个人村里还有好几起小孩子离奇死亡但没证据的,很早前就有人怀疑它,但没证据

  • 2025-01-03 14:51

    这种人放出来没有意义,迟早枪毙,只能说法律只是延缓恶性事件的发生而已,并没有实质的作用

  • 2025-01-01 12:21

    小恶魔👿终究是小恶魔👿?怎么不碎尸万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