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证监会联合发文,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领域迎来重磅新规。12月31日,最高人民

杏子说商业 2024-12-31 23:11:15

最高法、证监会联合发文,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领域迎来重磅新规。

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细化了案件管辖、申请主体和审查标准、信息披露义务及内幕交易防控、重整计划草案有关债权清偿和权益调整的要求、重整计划执行和监督等内容,增加了庭外重组与关联方破产、可转债处理等内容,并删除了部分内容。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证券监管相关核心事项进行了细化明确,是证监会层面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专门规定,明确重整投资人获得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50%,资本公积转增比例不得超过每十股转增十五股。(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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