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又一对情侣在分手后反目成仇。原因是男方住进女友家中,两人同居5年,分手后女方向男方索要23万房租。真是让人感叹:爱情梦醒后,曾经如胶似漆的恋人在分手时总显得格外的现实而赤裸。
2016 年的上海,郑浩满怀爱意与期待,搬入女友张欢的家中,开启了甜蜜的同居生活。
房子是张欢租的。彼时的两人,眼中只有甜蜜未来。
这一住,便是 5 年。都说女孩的年龄最值钱,张欢觉得自己也快30了,便同郑浩提起结婚的打算。
谈婚论嫁被提上日程,可很快,两人就开始发生了争执。
原来张欢和郑浩不是同一个地方的人,说到结婚,两人都希望把房子买在自己的家乡。
郑浩觉得自己是男孩子,是娶媳妇,根据传统,女方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房子肯定是买在自己老家。
可张欢是独生女,不想远离父母,不想远嫁。宁愿多出点钱,也要把房子买在自己老家。
两人一直都无法说服对方。随着一次次的争吵,感情也迅速降温,最终二人决定和平分手。
分手之际,张欢欢虽然心里难受,但是她给郑浩发去信息:“希望你这几天就搬出我家吧,之前你在这里住过的 5 年,算下来有 59 个月,你算一下,把这些租金还给我。”
郑浩却回复说:“恋爱同居期间,哪有真的算房租一说?”
眼看郑浩不打算给钱,催促无果后,张欢把郑浩起诉,要求郑浩偿还23万元的房租。
法庭之上,郑浩很委屈:“我们是恋人,根本就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我是她男朋友,现在分手了,她气不过就找借口跟我要房租,有男女朋友之间要房租的吗?这对我不公平。”
张欢辩解说:“我从没说过不要你给房租,你也承诺要给,但是自从住一起之后,你一直没有多余的钱支付,又总找我借钱,我体谅你给不出,才没开口,但不代表我放弃这笔钱了。”
法院审理时,双方的聊天记录成了关键“裁判”。在聊天中可以看到,张欢找郑浩要房租时,郑浩确实承认之前说过每个月给4000元给张欢做房租。但后来又说“只是玩笑话”。
最终,法院判定郑浩向张欢支付 23 万元的房租租金。
这一判决结果,在网络上掀起千层浪。
有网友直叹气:“谈恋爱的时候山盟,现在分手了,咋还算起房租租金这笔账了呢?女的不地道,法官也糊涂,这是在侮辱两人多年的感情!”
话里话外,都是心疼这对情侣曾经的爱情被金钱给搅和了。
也有网友说:“不管谈不谈恋爱,租房是一项大支出,怎么可能全让女孩子担着?别说你自己说过一句话,就是女孩不说啥,自己一个男的心里没底吗?五年同居,是女孩的损失!”
还有网友说:“现在情侣分手因为经济问题撕破脸,闹得不可开交的例子已经屡见不鲜了。种种情况也给那些正在热恋或者是同居的情侣们提了个醒,情感和金钱的付出是两回事儿,有事最好开诚布公地先说清楚,不然到吵架分手时也闹得不可开交。”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你赞成法官的判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