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女在一个基层法院入额法官不久,审理刑事案件,处处谨慎小心,生怕出现差错,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她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办理案件就是别人的人生”,一定要有“如我在诉”的情怀与担当。 但是,有时候她也会有困惑。 她说一次分管院长打电话问她审理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并交代她要认真办理。她很疑惑,那么多案件都不交代,为啥单单交代这一起?而且哪个案件不需要认真办理? 她问我分管领导是啥意思? 我笑着说这是跟你打暗语,让你在办理案件中手下留情呗。 侄女说这不是干预插手案件吗?要不要在“三项”规定上记录下来? 我说你记录下来有啥证据?而且人家作为领导监管案件无可厚非,人家让你认真办理,又未让你违法办理?你坚持原则就好,但是也没有必要得罪领导。 友友们,你们说呢?
侄女在一个基层法院入额法官不久,审理刑事案件,处处谨慎小心,生怕出现差错,那可不
米粒侃社会
2025-01-01 15: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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