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在翻新自己家房屋的时候,在屋顶斜坡处安装了一马桶,正好对着屋后邻居家

岔气查理 2025-01-02 09:20:02

江苏,一男子在翻新自己家房屋的时候,在屋顶斜坡处安装了一马桶,正好对着屋后邻居家的院子,邻居只要一抬头就能看见这个马桶,邻居不干了,因两家有积怨,认为男子故意用这种不咬人膈应人的方法来让人添堵。要求男子拆除马桶。男子怒怼:我将马桶安装在自己屋顶,关你什么事,你管天管地,管的太宽了吧?邻居也不是吃素的,一纸诉状将男子起诉到法院,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星视频)

王二和张大爷家因为马桶的事,闹得沸沸扬扬,成为街坊四邻茶余饭后的谈资。

事情是这样的,王二和张大爷是前后院邻居,按常理说远亲不如近邻,两家人应该和睦相处才对。

可两家不知什么原因,相处的并不愉快,这些年里频繁发生矛盾。

两家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谁看谁都不顺眼,心里憋着一口气。

王二年纪轻轻,肚子里动坏水却不少,为了气张大爷,想出了一个不咬人,膈应人的办法。

他在翻新自家房子时,在房顶后面的斜坡处安装了一个马桶。

这样一来,每当张大爷抬头时,就能清晰地看到这个马桶。

不论是清早开门,还是在院子里聊天,这个马桶都像是在挑衅张大爷的底线。

张大爷用膝盖想,这马桶也不是用来如厕的,谁能跑到屋顶上厕所,这明摆着是恶心自己的吗?

张大爷越想越气,让王二把马桶拆除,王二理直气壮的说:我把马桶安装在自己家屋顶,关你什么事,你管天管地,管的太宽了吧?

“你、你......”张大爷被气得,你了半天说不出来一句话来。

王二见张大爷被气得差点没吐老血,心里甭提有多畅快了,挤压心里多年的怨气一扫而光,做梦都能笑醒。

张大爷的日子却不好过了,每每看到马桶心里都堵挺,寝食难安。

两家人因为马桶的事吵了好几次,也没个结果。

最后,张大爷一气之下,将王二告上了法庭。

这件事曝光以后,有人说王二的做法不咬人膈应人,太不地道了;也有人说张大爷犯不上和王二稚气,马桶放在屋顶上,表面上是为了恶心张大爷,其实对他自己不吉利,是自损一千杀敌八百的做法。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邻居相处,有矛盾应该及时沟通,采用这种方法,只会激化矛盾。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王二采取了一种极端的方式,故意让张大爷不痛快,结果不仅让张大爷心生怨念,也给自己惹上了不必要的麻烦。

邻居之间相处应该互相包容、理解。

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小的矛盾和摩擦,但这些都是可以通过沟通的方式妥善解决的。

如果一味地采取对抗、报复的态度,只会让矛盾不断扩大、激化,最终可能导致双方关系破裂,甚至引发更大的冲突。

2、王二认为,他在自己家屋顶安装马桶是他的权利,别人无权干涉。

《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王二认为,房子是自己的,自己安装马桶那是自己权利,和别人无关。

《民法典》第130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并且不受他人的干涉。

同时,王二还认为,自己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民事权利,自己的行为也不违法,别人无权干涉。

3、法院审理后认为: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王二的行为虽然不违法,但违背公序良俗。

他的做法显然对张大爷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不适,影响了邻里和谐,这种“权利行使”已超出了合理范围,转变为对他人权益的侵害。

最后,法院判决王二拆除屋顶上的马桶。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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