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以若律师声明##律师说法#
谣言止于智者,现在网络谣言漫天飞,有时候真的能把一个带偏了。
徐以若委托杨曙光律师发声明,否认网传“殴打”、索要“天价解约金”等不实信息,现已对相关网络用户的侵权行为完成取证,将视情节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徐以若通过律师发表声明,否认了网传关于她“殴打”赵露思以及索要“天价解约金”的不实信息,并指出这些不实信息已经严重损害了徐以若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在中国法律中,名誉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不受他人侮辱、诽谤的权利,而肖像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的权利。徐以若的声明表明她将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中提到,已经对相关网络用户的侵权行为完成取证,并将视情节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包括向公安机关报案和提起刑事诉讼。这表明徐以若方面已经采取了法律行动的初步步骤,即收集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诉讼。
律师声明更多的是当事人对公众表态,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律师函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约束律师函委托方、警示律师函接受方的法律效力。徐以若的声明虽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但可以视为一种法律警告,表明她将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一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于网络暴力和谣言传播的关注。在信息时代,网络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表达观点的重要渠道,但网络暴力和谣言传播也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它们不仅损害了个人名誉和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徐以若的声明中提到,将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这可能包括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和刑事责任(如诽谤罪)。这表明徐以若方面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究那些散布不实信息者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徐以若律师声明背后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名誉权和肖像权的保护、侵权行为的取证与法律行动、律师声明与律师函的法律效力、网络暴力和谣言传播的问题以及法律责任的追究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