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1-02 12:00:17

各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人力社保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组织部(人力社保局):

现将《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6日

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决策部署,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和多平台作用发挥,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质量提升,将青少年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重要意义

(一)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是推动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吸收优秀退役军人担任中小学教师,将部队的优良传统、军人的优秀品质作风带进校园,有助于加强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提升校园文明风尚,有助于培养青少年的阳刚正气和坚韧意志,塑造健全正向人格,促进青少年阳光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供重要力量。部分优秀退役军人在部队练就了“会讲、会做、会教、会做思想工作”的基本功,吸收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一定程度上可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性别比例失衡、素质教育资源紧缺、日常管理任务繁重等问题,促进学校新时代德育教育和规范化建设。

(三)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是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途径。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有效拓宽了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的渠道,实现了退役军人从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转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强化了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和形象塑造的作用发挥。

二、促进任教培养发展

(四)提供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鼓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师范类、体育类高校联合开展退役军人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对我市安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志于投身教育事业的,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委托符合条件的在杭普通高等院校以及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学院进行专项定制培训,帮助其提升掌握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纳入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补助项目范围。

(五)提供教师招聘支持。各地在制订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可在年度用编计划总量内,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原则上各区、县(市)每年计划招聘退役军人教师数不少于1名。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等条件,并在教师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六)推进多元化进校园。中小学行政、工勤空岗优先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鼓励学校以各种形式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纳入到学校教学管理队伍,担任驻校教官、军训教官、国防教育辅导员、兼职体育教师等职务。支持学校从聘用更多退役军人的相关企业中购买安保、物业服务。

(七)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中小学校要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加强退役军人教师的专业培养和跟踪培训,配备优秀骨干教师传帮带。退役军人教师的服役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定、岗位晋级考核中,要综合考虑退役军人教师的教学业绩、教书育人实效以及对学校的贡献作用,全面客观评价,体现激励导向。

(八)突出模范作用发挥。中小学要发挥好退役军人教师在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心理教育等方面的优势,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在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中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空间,巩固学校思想文化阵地,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推进学校教育管理与退役军人作用发挥提质增效。各地要加强对优秀退役军人教师的选树宣传工作,挖掘和宣传好退役军人教师的先进事迹,全方位展示形象,擦亮“兵教师”品牌。

三、健全保障机制

(九)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在本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优秀退役军人任教的选拔、培养、聘用、发展等各个环节工作。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强化各级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共享,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十)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宣传动员、摸清底数、审核退役军人身份,引导退役军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教师招聘。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中小学制定退役军人招聘计划,督促落实各项倾斜政策。鼓励各级各部门在师范类退役军人优待、教育教学能力培养、退役军人教师岗位招聘以及推进退役军人驻校教官工作、加强校园国防教育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和实践。

(十一)强化督导问效。各级退役军人事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组织联合督查检查,将是否落实倾斜政策、形成人才培养使用管理体系、落实部门协调情况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作为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履行教育、退役军人事务职责和对学校实施绩效奖励、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方案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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