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要求,聚焦今冬明春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水利风景区管理和黄河防凌等重点领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充分发挥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在防范风险、消除隐患、遏制事故等方面的显著作用,从源头上消除风险隐患。
该厅运用查找、研判机制,对照已经建立的重大危险源清单进行全面自查,聚焦重大隐患突出的关键环节,如违规动火、盲目赶工、“危大工程”不按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危险作业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排查整治。运用预警机制,对水库大坝监测设施、电气保护设备等安全状况进行人工校核,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加密值班值守、巡查检查及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运用防范机制,对隐患月报中隐患排查不深入、整改不彻底或质量不高的单位,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主体、治理措施、资金筹集、完成时限、应急预案等。
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采取自查自改、督导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提升”的原则,在排查整治过程中,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做好风险管控。在省级印发《关于加强水利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各市水利部门也出台危险源管理和隐患排查的相关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省水利行业累计辨识危险源4.5万个,并制定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可管可控。
建立隐患月报制度,充分发挥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作用,全省所有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月对水利工程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将隐患排查负责人、隐患状态描述、隐患治理情况等上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并逐层上报,确保该厅全面掌握全省水利工程运行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一步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效率,推动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新黄河客户端:王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