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身边,有一种生命力顽强的存在,它就是苔花。就像电影《小小的我》所说,在岩石的缝隙中,也能开出不输牡丹的尊严。银幕之外的“刘春和”们,也需要一个更加公平友爱的无障碍环境。
《苔花公约》正是为了关注这些不被充分看见的群体而诞生的。它由新华社、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电影《小小的我》团队联合出品,它不仅是一个公益行动,更是一种深刻的社会责任感的体现。《苔花公约》的标志由“人”字组成,寓意着无障碍社会的建设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参与。无论是个人、企业,还是各类组织,都应该发挥作用,为残障群体提供平等的机会,帮助他们融入社会。这一标志中,6°的倾斜设计,代表了全国人口中约6%的残障人群,提醒我们,每一位残障朋友都值得我们关注与帮助。真好啊,共同帮助残障人士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让每一份关怀汇聚成改变的力量。
这份公约的核心,是要为残障人士创造公平的就业、教育和社会参与机会,让他们能与我们一样,享有追求梦想的权利。这不仅是对残障群体的尊重,更是我们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当我们为残障朋友们铺设更多的机会与支持,我们不仅是在身体力行帮助他们,更是在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包容和公平的社会。
《苔花公约》的意义,正是在于它唤起了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感。每一份关爱,每一次支持,都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一步。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为残障人士创造更多机会,让他们在这个社会中与我们并肩同行。让我们像苔花一样,无论环境如何艰难,依然顽强生长,向着更美好的未来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