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老人正盖着被睡着觉,谁知两名男子拎着水桶却突然出现,两人蹑手蹑脚的靠近老人后,直接将水桶里的水倒在了老人身上,事发后,两男子所在的单位表示,是老人违法在先。网友则纷纷质疑,就算是老人违法在先,大冬天泼水也不合适。
视频中,疑似在食堂内,一位老人正安静地躺在床上,身上盖着厚厚的被子,沉浸在梦乡之中。
然而,在屋子的不远处,出现了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这两名男子,各自手里拎着一个水桶,水桶里装满了水,他们蹑手蹑脚地朝着老人所在的屋子靠近。
当两人慢慢挪到老人床边,几乎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将水桶里的水朝着老人泼了过去。冰冷的水瞬间浸湿了老人的被子,也打湿了老人的衣裳,老人从睡梦中被惊醒,一脸惊恐与茫然,还没等他回过神来,那两名男子早已转身跑走了。
事发后,这段视频就此曝光出来,而两名男子所在的单位率先发声,表示是老人违法在先。原来,这所学校声称老人是撬开了门私自闯进来的,才导致了后面这样的处理方式出现。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其中涉及到多方面的民事责任问题,值得我们深入剖析。
首先,老人私自撬门闯入学校的行为,很可能涉及到侵犯学校物权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学校对其所属的房屋等不动产享有所有权以及相应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老人未经学校许可,通过撬门这种不正当手段进入校内的房屋,已然是对学校合法物权的一种侵犯行为。学校有权要求老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比如赔偿因撬门可能造成的门锁损坏等损失。
不过,老人撬门进来,并不是进入的私人住宅,因此,老人的行为,就不能按照私闯民宅来处罚。
但是,这两名男子泼水的行为同样存在严重的法律问题。尽管老人存在违法在先的情况,可这绝不能成为他们实施过激行为的正当理由。
从民事责任角度而言,他们的行为可能构成对老人的人身侵权。《民法典》人格权编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权利,他人不得以任何非法方式侵害这些权利。
两名男子向老人泼水的举动,极有可能对老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在寒冷的冬天,这样的行为很容易让老人着凉感冒,甚至引发更为严重的身体不适,比如诱发心脑血管疾病等。老人因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等相关损失,从法律上来说,这两名男子是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再者,学校在此事件中也不能完全撇清责任。虽然老人有违法闯入的行为,但学校作为一个管理主体,在发现老人进入后,本应采取合理、合法且恰当的方式去处理,比如报警,由执法机关来依法依规解决问题,而不是任由单位内的人员采取这种可能会造成更严重后果的过激行为。
显然,学校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疏漏,对于其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也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在后续如果老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等情况时,学校有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警方已经受理调查此事,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定,厘清各方在这起事件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不过,这件事情也给大家带来更多关于合法合理处理问题的思考,无论是谁,在面对他人的过错时,都应当保持理性,依靠法律的途径去解决问题,而不是以错纠错,让矛盾进一步升级。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