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真的护士!”山东济南,有不少护士走出医院,成为一名“网约护士”,他们有专门

沙僧说事 2025-01-03 14:01:01

“都是真的护士!”山东济南,有不少护士走出医院,成为一名“网约护士”,他们有专门的平台,一个月少说也能接六七十单,一个普通单的单价最少也要两三百,不过他们的收入平台要抽走三成,这让不少护士颇有微词。网友:不知道是不是冒充护士提供特殊服务的。

(来源:海峡网)

李婉晴(化名)是一名资深护士,4年前,她加入一家“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成为一名网约护士。

每天,她都会接到各种上门服务的订单,从简单的换药、测血糖,到复杂的伤口护理、康复指导等,她都能熟练应对。

4年下来,她累计完成了近3000单的服务,成了平台上的“明星护士”。

然而,每当月底结算工资时,李婉晴心里总会有些不是滋味。

原来,每个订单患者支付的费用,她只能拿到70%,剩下的30%都被平台抽走了。有时候,她算算自己辛苦一个月的收入,再想想平台轻松抽走的那些钱,心里总会有些不平衡。

“我们护士出门服务,不仅要承担路上的风险,还要面对各种突发情况,压力真的很大。”李婉晴心里发苦。

有网友认为,这个网约护士可能涉嫌非法行医。

那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网约护士这一新兴职业呢?

首先,医院其实并不是什么好地方,那里病人众多,且病毒混杂,对于身体抵抗力不好的人,还是少去医院为好。

但如果医院里的医生或者护士能到患者家中提供服务,那对患者来说自然是非常好的选择,哪怕价格贵一点,但毕竟人家是专业人士。

因此,网约护士正好就解决了患者不想上医院的困扰。

其次,网约护士上门护理并非行医。

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某些平台的规定,网约护士上门提供的是基本的护理服务,他们提供的服务与护工其实差不多,只不过这些护士更加专业。

因此,如果这些护士在护理过程中对患者造成损害的,应当适用《民法典》所规定的侵权责任。

那平台抽成30%是否合理?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同时,平台不得向交易当事人收取不合理费用。

如果平台的抽成比例过高,导致护士作为服务提供者的收入过低,那么这种抽成行为就可能构成不合理收费,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的规定。

对于这个平台的抽成问题,还是需要双方自行约定的,但平台负责找寻患者也需要成本,既然护士同意入住平台,就需要遵守平台的规定。

30%其实还算合理,如果护士自己去寻找患者,还真不一定能找到那么多,这就是大数据带来的精准需求,而要运营平台成本也很大。

有网友认为,会不会有人滥竽充数,利用护士身份做掩护,然后提供特殊服务?

对于这个问题,还真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

首先,平台应当对护士的资格提供审核服务,以确保在平台内的都是真护士。

其次,平台应当对护士提供的服务内容做好监管,一旦发现有护士假借护理名义,提供特殊服务,那应当及时报警。

如果平台选择包庇,或者组织一些护士提供特殊服务,那平台的相关负责人将面临治安或者刑事处罚。提供特殊服务的护士以及接受特殊服务的患者,也同样会受到处罚。

最后,在一些医院连工资都发不出的情况下,护士利用空闲时间选择成为网约护士,其实是一个规避风险的好方法。这个产业对于老龄化的社会来说,有着相当大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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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5-01-03 14:48

    这是好事,应该支持

  • 2025-01-03 23:32

    网约护士?搞的这么噱头!这不就是上门护理吗?我们济南社区卫生服务站不早就有这服务吗?前几年家里老人腿受伤,社区护士过来换药一次30吧!

  • 2025-01-04 05:10

    监管部门上点心,平台少抽点,让下力干活的增加点收入!

  • 2025-01-04 07:32

    一单300,这才是医疗真正的价值体现。

    用户36xxx86 回复:
    [哭笑不得]三百至少要黑丝吧!要真是普通医疗服务,哪有傻子当冤大头!社区诊所普通出诊一次才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