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结婚才一年多,就带着不满2周岁的儿子,开始和丈夫分居。不久后,丈夫偷偷

鲨娱崽崽 2025-01-03 16:01:47

北京,女子结婚才一年多,就带着不满2周岁的儿子,开始和丈夫分居。不久后,丈夫偷偷将儿子带至河北老家,交由其父母抚养。女子得知后带上亲朋好友数人,来到丈夫老家想抢夺儿子,未果后便以侵犯自己的监护权为由,将丈夫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其立即停止侵害,送回儿子,继续由自己抚养。法院怎么判?

(案件来源:北京房山法院)

刘蕾怎么也没有想到,当初自己是奉子成的婚,可和田利平的这段看似幸福美满的婚姻,却仅仅维持了一年多就出现了问题。

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刘蕾只好带着还不到2周岁的儿子,开始和丈夫分居。

从此,儿子几乎成了刘蕾生活的全部,日子虽然清苦,但却过得非常平静,刘蕾很享受这样的生活。

可好景不长,田利平为了争夺儿子的抚养权,竟悄悄将儿子“偷走”,交由河北老家的父母抚养。

刘蕾得知此事后怒了,有你这样做父亲的吗?为了一己私利,居然硬生生把我们母子拆开,你可以不考虑我的感受,但你替儿子想过吗?他还这么小,怎么可以离开自己的母亲?

刘蕾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她找来几个亲朋好友,带着他们一同前往丈夫的老家,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孩子要回来。

公婆见刘蕾带了人来抢孙子,便怒怼道:“这孩子姓田,是老田家的后代,既然你们夫妻俩过不到一块,那你就别想把孩子带走!”

事情已经到了这份上,刘蕾也毫不让步,她反怼道:“儿子是我生的,凭什么不让我带走?”

双方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起了争执,最后还演变成肢体冲突,刘蕾知道,再这样闹下去也无济于事,于是便又返回了北京。

要不回儿子,刘蕾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她通过咨询,决定以侵犯自己监护权为由起诉田利平,要求判令其立即停止侵害,送回儿子,继续由自己抚养。

那么,法院又会怎么判呢?

刘蕾认为,田利平不经自己同意,擅自将儿子送去老家交由公婆抚养,其行为侵犯了自己对儿子的监护权。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自己已和田利平分居,田利平将儿子“偷走”交由其父母抚养,目的是为了将来离婚时能夺回儿子的抚养权。

可儿子还未满2周岁,离不开母亲,而且自己也是儿子的监护人,田利平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就算儿子不能跟随自己生活,自己也有权将儿子从老家接回探望。

而田利平则认为,从刘蕾带人去自己老家抢儿子这件事,就可以看出她的人品,她的性格和言行都不适合带儿子,如果儿子交由她抚养,将不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1、父母双方对孩子的监护权是平等的,本案中,田利平擅自将儿子交由其父母抚养,以及刘蕾带人去老家抢儿子,都是对对方监护权的侵犯,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虽然田利平和刘蕾还未离婚,但考虑到两人现已分居,且根据双方的工作、生活等状况,以及孩子还未满2周岁来判断,还是刘蕾比较适合直接抚养孩子。

故判定孩子由其母亲刘蕾直接抚养。在此期间,刘蕾应配合田利平探望儿子。

另外,法官对夫妻俩的行为给予了批评,并向他们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双方不能为了争夺抚养权而去抢夺孩子,侵犯对方的监护权和探望权。

田利平不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但二审仍被驳回。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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