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滚值16万!2020年,上海,一男子上班期间顶撞老板,老板怒骂其“滚蛋”,谁

重馨说星座 2025-01-03 21:04:20

一句滚值16万!2020年,上海,一男子上班期间顶撞老板,老板怒骂其“滚蛋”,谁知男子真的就“滚”回了家,此后半个月都未曾打卡上班。老板知道后以旷工为由将男子开除,谁知男子却申请了劳动仲裁,称自己只是在执行老板的决策,老板却非法解除了劳动合同。仲裁并未支持男子,男子将老板告上法院,法院判了!

将老板告上法院的男子就是彭先生,他2012年入职这家上海公司,四年时间,从普通员工一路晋升至综合管理部经理,能力强资历老,在公司也算得上是骨干力量,他性格直爽,有主见不轻易妥协。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一场工作安排会议,会上彭先生与他的直接领导办公室主任,就工作安排产生了分歧,两人意见不合,现场气氛一度紧张,会后彭先生找到公司高层沟通,希望老板能够理解他的想法,然而沟通并未取得预期效果,反而引发了更大的争执,盛怒之下,老板对彭先生甩出一个字:“滚蛋”。

就是这个“滚”字,成了双方理解偏差的源头,彭先生认为这是高层要解雇他的意思,于是他没有再去公司上班,而公司方面则表示,“滚”只是一时气话,并非解雇指令。

半个月后,公司以彭先生旷工为由,正式解雇了他,彭先生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18.2万元,包括工资差额、赔偿金等,仲裁机构部分支持了彭先生的请求,彭先生依然不服,将公司告上法庭,一审败诉,二审胜诉,最终获赔15.98万元。

“滚”字本身含义模糊,在不同语境下可以有不同的解读,在日常生活中,“滚”可能是朋友间的玩笑,也可能是表达愤怒的一种方式,但在职场环境中,尤其是在上下级之间,“滚”字的使用更需谨慎。

法院判决的关键在于公司指令不明确,高层一句“滚”,究竟是让彭先生离开办公室,还是让他卷铺盖走人?公司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也没有后续的沟通和确认,导致彭先生误解了高层的意图。

这起案件也涉及到举证责任的分配,在一审中,彭先生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公司有解雇他的意图,因此败诉,而在二审中彭先生提供了新的证据,证明他曾与公司高层沟通,表达了想要继续工作的意愿,但公司方面没有给出明确答复,最终胜诉。

职场中口头指令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彭先生的案例并非孤例,例如,曾有员工邹朋成,因为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而被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旭程口头辞退,朱旭程一句“不签协议就别干了”,被法院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再比如雷某在上海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工作,因与总经理发生争执被口头辞退,虽然总经理当晚发微信表示没有辞退意图,但雷某未再去公司上班,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雷某,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这些案例都说明,在劳动关系中,口头指令也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在管理过程中,不能随意使用口头指令,尤其是在涉及员工去留等重要问题时,更应该谨慎用词,最好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企业在劳动关系管理中,常见的误区还有:缺乏规范的解雇程序、对劳动法律法规理解不到位等,这些误区都可能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彭先生的案例也反映了当代员工维权意识的提升,过去很多员工在面对不公正待遇时,往往选择忍气吞声,而现在越来越多的员工开始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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