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些评论有感而发。 我在头条是为了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和各种见解,与大家共同分享生活及工作中的一些体验感悟。但不喜欢“搞事情”的杠精与精分,对于那些不能与之讲道理的,我一般就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拉黑。 有人说律师最重要的是“自由思想”、“独立判断”,这种词用在律师身上是大错特错,律师的思想与判断必须是基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作出,必须受法律拘束。思想极度不自由,判断也不可独立于法律。 每个人有自己判断对错的标准,和你的观点不一样,就进行人身攻击,这是典型的“思想霸凌”、“舆论霸凌”,这样的自由能叫自由吗?不喜欢那种把无知当高深的装B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