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吉林长春一企业用消费券抵扣员工的工资,只有小部分的工资是用人民币发的,而且需要全体签字,如果不签字,消费券和人民币都拿不到,如果起头闹事还会被直接开除,这明显不合理也不合法,所谓的消费券估计都是指定的超市里面卖不出去的贵价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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