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公司竟用消费券代替工资发放,此举是否合法? 近日,吉林长春的大众卓越控股集团因工资发放方式引发争议。据报道,该公司将工资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给员工,消费券面值从10元到100元不等,且限定在公司相关商场消费、缴纳物业费以及购买指定房源和车位等。这一行为迅速引起了员工的强烈不满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长春市经开区人社局劳动监察科接到投诉后,迅速采取行动,约谈公司负责人并派执法人员到场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因此该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如查实,相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