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届年轻人不好惹!浙江海盐,一女子加入某炒股培训群后,被骗了3万多元。为了挽回

小鲨看法 2025-01-07 11:14:31

这一届年轻人不好惹!浙江海盐,一女子加入某炒股培训群后,被骗了3万多元。为了挽回损失,女子通过给自己打造“白富美”的人设,称名下有3套房,还有个上市公司的老总父亲,“手上有几百万要投资”,然后对骗子进行考验,最终成功拿回了被骗的3万多块钱。民警:不属于诈骗但不鼓励。 (来源:海报新闻) 任僮欣意识到炒股培训群是骗子时,已经往里面投入了3万多元,且无法提现。为了挽回损失,任僮欣(化名)选择了到海盐某派出所报警。 当时的任僮欣什么办法都没有,一心希望民警可以将骗子抓住,把她好不容易攒的3万多钱拿回来。 没想到,民警无法直接抓到骗子,只给了她一个建议,“先稳住对方,看看还能不能提现,减少点损失。” 得知民警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后,任僮欣突然冷静了下来,她一边虚构自己还有一笔钱要投资,一边转动脑筋,想办法把钱要回来。 而后,任僮欣学着骗子的方法,给对方发去了自己住别墅、开豪车的照片,接着又告诉对方,她名下有3套房,还有个上市公司的老总父亲。 期间,任僮欣利用自身的优势,对骗子撒娇,并以自己单身,和骗子暧昧的方式获得对方的信任,接着又称自己手上还有几百万要投资。 骗子很上道,说要帮任僮欣吃下“老总父亲的公司”,继承家业。 任僮欣也开始她的反击,“来公司帮忙可以,但前提是要看看这个投资能不能提现。” 还说她要把老头(老总父亲)的一套别墅拿去抵押了,用来投资,结果把骗子整急了,骗子让任僮欣别搞这么大,他要先去问问客服经理。 最后的结果是,骗子为了骗取更多的钱,把任僮欣被骗的35900元,转回到任僮欣的银行卡上…… 事发后,民警回复说,反骗骗子的行为不涉嫌诈骗,但对这种做法并不鼓励,建议先报警。 在法律上,反骗骗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真如民警所言,反骗骗子不涉嫌诈骗吗? 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任僮欣打造“白富美”人设,属于虚构事实,以要抵押别墅投资的方式让骗子把钱赚回来,属于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已经达到较大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任僮欣的行为被定性为诈骗,她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任僮欣为什么不构成诈骗呢? 答案是,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中还有非法占有目的。

这里说的非法占有目的,属于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需要通过一系列外化的客观行为表现出来,因而可根据其客观行为表现及其行为效果推定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 这一点在本案中很简单,任僮欣是骗骗子把她无法提现的钱转回来,是要要回自己的财物,并不是要占有骗子的财产,所以她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诈骗罪。 之前有新闻报道,市民被骗子欺诈后,通过自己的办法反骗了一大笔钱,此时市民是否构成诈骗罪,就要看他骗回来的这笔钱是自己的,还是骗子的,以及他主观上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最后,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炒股培训群真能挣钱,他们为什么不带自己的亲戚朋友,为什么不藏着掖着,要带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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