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男与38岁女谈恋爱。恋爱期间,男转女100万,未明确钱款性质。分手后男向女

夏星繁啊 2025-01-07 11:29:36

58岁男与38岁女谈恋爱。恋爱期间,男转女100万,未明确钱款性质。分手后男向女索回,法院判决女方不用返还。这事实上明确了“我接受不等于我同意”不等式。建议判处男方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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