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男子在古玩市场闲逛,看上2件瓷器,花了1800元入手,后来因为经济紧

智慧大学堂 2025-01-08 09:16:37

江西景德镇,男子在古玩市场闲逛,看上2件瓷器,花了1800元入手,后来因为经济紧张赚了600元卖给别人,没想到两件瓷器都是三级文物,被认定为倒卖文物罪,罚了10000元,还判了1年零2个月,男子肠子都悔青了,要知道是三级文物多少钱也不敢卖,认为不知者不罪或轻罚,提起上诉,法院重新审理后判了!

张海钰没事就爱逛古玩市场,这是他唯一的爱好,贵的舍不得买,便宜的又相不中。

他喜欢这些老物件,每件古玩都诉说着历史的秘密,都藏着不为人知的故事。

2021年六月的一天,他在古玩市场闲逛,看中了两件瓷器,米黄釉三足香炉古色古香,还有一件影青刻花小盏越看越喜欢。

他翻过来调过去的端详爱不释手,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两件入手价最低1800元没商量。

张海钰嫌贵不想要,又舍不得走,最后一咬牙,花了1800元把两件宝贝带回家。

没事他就欣赏收藏的老物件,每件都视若珍宝,后来由于家里变故,经济紧张,他不得已把两件瓷器以2400元的价格卖给崔鹏。

为此他心疼了很长一段时间,本以为此事就此结束,没想到两年后,崔鹏犯事,扣押了买卖的两件瓷器,经鉴定均为三级文物。

警方深入了解情况后,张海钰被牵连进来,以涉嫌倒卖文物罪被收审。

张海钰肠子都悔青了,他哪里知道涉案的两件瓷器是三级保护文物,借给他俩胆子也不能干犯法的事。

他如实交代了事情的经过,称压根不知道是保护文物,只是出于喜欢想收藏,要不是手头太紧,根本舍不得出手。

张海钰主动上缴了非法所得的2400元,同时还提供了曾经以3400元的价格,出手的其他8件瓷器,希望从轻处理。

警方竟核实,其他8件瓷器均不属于保护文物,不予追究,但是上述两件三级文物,必须依法处理。

那么,张海钰涉嫌倒卖文物罪,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呢?

首先,张海钰的行为是否构成倒卖文物罪?

《刑法》第326条: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张海钰虽然最初购买瓷器是出于个人收藏爱好,但后续因经济紧张而将其转卖,并获利600元,这一行为实际上构成了“倒卖”。

尽管他主观上可能并不知道所卖文物属于国家禁止经营的三级保护文物,但法律对于文物交易有严格规定,张海钰的行为已构成倒卖文物罪。

法院审理认定,张海钰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并罚款10000元。

张海钰认为,自己主动上缴非法所得、认罪认罚等行为,希望从轻处理。

《刑法》第67条:犯罪嫌疑人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174条: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起诉书副本中写明有关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情况。

张海钰主动上缴非法所得的2400元,并提供了其他8件瓷器进行核实,(虽然均不属于保护文物),同时表示认罪认罚,这些行为在法律上是可以作为从轻处理的依据的。

张海钰对这样的判决不服,提起上诉,认为自己虽然违法,但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从轻处理。

二审法院重新了解情况后,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妥,看在他认罪态度较好,认罪认罚,文物没有流失,但违法必究。

最后判处,张海钰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缓刑3年执行,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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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均为化名)

(案例来源: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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