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1月8日消息,日前,青海省海东市委原常委、互助县委原书记强建海(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强建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5年至2023年,被告人强建海利用担任西宁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西宁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西宁市城中区区委书记,海东市委常委、互助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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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投案
曾称“绝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
强建海,男,汉族,1969年5月生,陕西子长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强建海长期在西宁市工作,历任城东区委常委、副区长,城东区委副书记,西宁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西宁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西宁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
2020年4月,强建海调任西宁市城中区委书记。2021年6月,履新海东市委常委、互助县委书记,互助绿色产业园党工委书记。
2024年8月12日,青海省纪委监委通报,强建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青海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黄河注意到,就在落马前一月,强建海还在互助县干部任前集体谈话会上寄语提任交流干部。他表示,要做严于律己的表率,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十严禁”要求,始终慎独、慎初、慎微、慎终。
当年6月,强建海还面向党员干部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他强调,要严守廉洁纪律,做廉洁自律的“干净人”。要带头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算清“七笔账”,如履薄冰,时时警惕,防患未然,绝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
管党治党“宽松软”
通过打麻将敛财
2024年11月17日,强建海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强建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担任部门、地区“一把手”期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带头违规吃喝,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打麻将敛财;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强建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强建海开除党籍处分;由青海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