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嫖娼,体制内,报过警!一女子举报在辽宁省检察院的丈夫,出轨且多次家暴, 小三躺在自己的床上,出警记录有四次,家暴十几次,这期间还包括她怀孕还有哺乳期。 20年6月,赵女士怀孕五个月,丈夫在大街上直接动手打她,扇了嘴巴子,当时她真的懵了。 接着就报警了,丈夫被拘留了五天,罚款200,当时警察也是以调解为主,因为是第一次打人,所以赵女士选择了原谅。 没想到回到家之后,家暴就变本加厉,报警一共四次,一共家暴了十多次。 最严重的一次是21年5月6号,女子还在哺乳期,那次警察带她去验伤,是两处轻微伤,而且按照正常来说,丈夫肯定是要被拘留的,公安局也确实下达了拘留五天的处罚。 万万没想到,丈夫申请了行政复议,更没想到,法院就把他这个拘留改判了,变成了罚款500,接着,男方就把女子赶出了他们的婚房。 等到22年三月份,赵女士发现丈夫出轨了,当时女子是和自己的母亲还有孩子回到家里,凌晨3点,赵女士看到小三儿就躺在他们家的床上,小三儿和丈夫看到她们,赶紧穿衣服。 而且这个小三儿也疑似生了孩子,有一张和小三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有一个刚出去孩子的照片。 2023年9月赵女士曾到丈夫所在单位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进行过举报,当天就受理了,还立案了。 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年半,但是还是没有一点儿动静,负责的那个联系人电话基本就不接了,举报石沉大海,这件事情就被压了下去。 举报的时候,还接到了丈夫的威胁:“你不拿这些东西到单位告我,我还能保住饭碗,能给你孩子抚养费。” “我带着老头和老太太在这儿盯着你,有个词儿叫做如芒在背,你们也不会过得太好。” “我就一条命,看看能不能多换几条命。” 这些威胁的话,把女子母亲吓得直冒冷汗。 【网友热评】 “太嚣张了,这样的人应该撤销公职,判刑” “结婚证不是故意伤害的保护伞” “ 这背景,检察院,她可咋办啊” “无力感懂吗?这几年的无力感” “结婚证不是故意伤害的保护伞” 【简评】 男方几年前是三级检察官助理,主任科员,现至少在三级调研员了,这样的工作性质,知法犯法就算了,拘留五日还能变成罚款500元,换言之不就是《付500元可以随便打人》? 甚至举报到他的单位都没有用,一年半了,丝毫动静都没有,上级领导对他没有任何警告和约束。 坐在这个位置上,做出这样的事儿,工作中肯定对这种案子不以为意,怪不得小谢的案子能被判的那么轻,像这样的人在体制内,在检察院里面究竟有多少呢? 说真的,永远记住:职业是职业,人是人,不是所有人都能对得起那身衣服。 找另一半,一定要擦亮眼睛看人品,不要被对方外在条件蒙蔽双眼和内心,也别给对方加滤镜和光环,日子是在跟人过,不是跟对方的那身“皮”。 这男的跟别人已经同居了,形成事实婚姻,如果小三真的已经怀孕,这个男的现在应该算重婚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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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灵星星战士
2025-01-08 18: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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