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肉摊上演‘1.6元风波’!女子买肉切碎后因价格反悔不要了,知情人:就多切了1块6的肉。
王老板(化名)卖肉时,一女子来买十块钱的肉。王老板一刀切下,多了1.6元,便问:“11块6可以吗?”他切肉多年,偶尔多切少切,顾客一般都能接受。
可这次,女子肉切碎后只扫了10元就想走!王老板急了:“你给我补上行不行!”女子却倔强地说,要多少付多少,多切是老板的错。王老板让她退回来,她也不愿意。
一旁的大爷大妈看不下去了,纷纷劝女子:“你给老板补上吧,做生意的不容易!”但女子就是不听。
王老板无奈报警。民警来了,也劝女子把钱补上,毕竟老板不是故意多切的。没想到,女子直接怒吼:“我不要了!”民警气得直说:“叔叔阿姨都在劝你,你也不听,你切多少肉商家都问过你了是不是!”
女子双手叉腰,态度嚣张。王老板委屈极了,卖了这么多年肉,第一次碰到这么难缠的顾客。网友们也纷纷为王老板打抱不平,说才多切1.6元,老板已经很良心了。
有人表示,自己买肉时会先付钱,这样商家就不会多切。其实,这事得相互体谅。但如果老板多切了16元,女子的行为或许还能理解,但现在这样也太过分了!
从法律角度看,王老板告知价格时,其实是在让女子确认。女子默认接受并取走肉,就构成了默示同意,有责任付款。她拒绝支付额外的1.6元,并非正当行使权利,而是违反了法律规定。
女子同意价格后接受服务,就形成了一个有效的口头合同。她只支付部分款项,就是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这事说明了消费者权益与商家权益的平衡,女子的行为侵犯了商家的利益。
交易中,双方都应尊重彼此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不能恶意利用规则漏洞损害商家利益。民警也认定商家多切的1.6元没有恶意,替商家据理力争。路人也站在商家一边,认为女子的行为过分了。
那么,你觉得女子该这么较真吗?
(信息来源:蓬勃新闻2025年1月7日关于《一女子买肉切碎后因价格反悔不要了,知情人:多切了1.6元,同意了才剁碎的,报警后,巡防员现场为商家据理力争》的报道)
跟卖切糕一个套路,你要多少他们只会多切,从来不会少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