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真没想到,大强子回老家发的大红包,听说还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要不是律师一本正经的“胡说”,谁能想到有这一茬,本来是件暖心事儿,却强行被科普了一番。
大强子给村里60岁以上的老人和小学老师们送去了现金红包,这一举动迅速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据了解,这些红包是刘强东的个人捐赠,并非公司的行为。刘强东的这一善举,无疑为家乡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温暖和关怀。
然而,就在大家为刘强东的慷慨点赞时,一些律师却提出了一条让人意想不到的建议。按照国内的税法规定,受赠的个人需要就红包的偶然所得依法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一说法,让不少网友感到惊讶和困惑。
他们认为,刘强东发红包是回馈家乡的人情往来,就像节假日送礼物一样,不应该被认定为“偶然所得”,更不应该全面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真要征税,那是不是以后过年都不能发红包了,所有的孩子过完年都要排着队去税务局打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