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局小了!浙江宁波,一公司在年会上为员工发放500多张彩票,其中一位员工竟幸运地中了600万余元大奖。岂料,公司在得此消息后,居然要该员工退还彩票并要将彩票平分给公司所有人好雨露均沾。对此,该员工当然不愿,“我中的奖,凭什么和大家平分?”
(来源:潇湘晨报)
据悉,浙江宁波,有一家公司临近年关决定举办一场盛大的年会,以犒劳辛勤工作了一年的员工们。
为了让年会更加热闹,公司管理层决定购买五百多张彩票,准备在年会上发给员工们,一起感受下幸运的氛围。 年会当天,现场热闹非凡。当彩票分发到员工手中时,大家兴奋地讨论着,都期待着能有好运降临。
员工王小帅(化名)拿着彩票,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 可谁能想到,不久后他竟发现自己的一张彩票竟真的就中了一等奖,奖金高达 608 万元!
消息瞬间传遍公司,同事们纷纷投来羡慕的目光。 公司领导得知后,便在第一时间找到了王小帅,“小王啊,这彩票是公司发的,现在中了这么大的奖,你看是不是考虑把彩票交给公司,我们把奖金平分给大家,这样也能让更多人受益。”
王小帅一听,立马明白了领导的意图,遂气不打一处来反驳道:“领导,这彩票发给我了就是我的,我凭啥要交出去啊,我中奖凭什么要和别人平分呢?”
双方各不相让,矛盾不断升级,最后竟闹到了派出所。 当地派出所经核实后认为,双方之间的矛盾系一起民事纠纷,建议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据该公司内部人士悄悄透露,在公司在发彩票前,中奖号码已经公布了。老板特意交代财务人员先核对彩票是否中奖,确认没中奖后再发下去。可能因为财务人员粗心大意,没核对清楚就把彩票发出去了。 对此,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说,“这老板也太不厚道了,先核对彩票,没有中奖的再发给员工,这不是耍着员工玩么?这样的企业能走的长远?”
也有人认为,“谁都不能怪,只怪这个中奖的员工自己,嘴不紧,中奖了到处说,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吃亏的地方。”
公司虽为逐利的主体,但亦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能毫无底线。将送出去给员工的彩票又往回要,于情不合,于理不合,于法亦不合!
那么,从法律来讲应如何评价本案呢?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公司在年会上将彩票发给员工,员工接受,双方赠与合同成立且生效。一旦彩票交付给员工王小帅,彩票的所有权就转移至王小帅。
至于彩票中奖,完全是一种涉幸行为,与公司无关。
不能因为中奖了,公司就随意推翻此前既定的赠与行为,公司以其他理由去主张对中奖奖金的分配,于法无据!
综上,对于公司的不法行为,王小帅应当坚决拒绝。
如果公司胆敢以此为由克扣王小帅工资,甚至将其进行开除等,王小帅可以在留存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寻求当地劳动仲裁、监察或法院部门求助。
总之,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作为特殊的财产形式,其所有权的转移以交付为标志。
公司将彩票交付给王小帅,王小帅便拥有了彩票的所有权,包括中奖后的奖金收益权。公司无任何理由要求王小帅返还彩票及相应的获益。
对于企业而言,诚信经营是立足市场、实现长远发展的基石。 在日常运营中,无论是对外还是对内,都应当秉持诚信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既定的规章制度。
像此次年会彩票事件,如果企业试图违背诚信,去争夺本已属于员工的中奖权益,那么企业将会陷入失信于人的危机之中,大厦将倾!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