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一老农为了生计便弃农从商,开了家早餐店,卖点油条、大饼。结果开业当天就被市监局给罚了5万,说油条质量有问题。老农不服,本来就是小本经营,而且这一根油条都没卖掉,就要罚款5万,还让人怎么活?于是老农将市监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处罚。 民告官本就不易,尤其是既定事实清楚的情况下,鲁大爷(化名)不出意外的败诉了,但好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鲁大爷往上几代都是本本分分的农民,但农民的生活却是越来越难了,农作物不赚钱不说,还搭进去不少种子化肥钱,要是碰到收成不好的情况下,就愈发艰难了。 60多岁的鲁大爷逐渐干不动了,几亩薄田也不想再伺候了,机缘巧合之下,他打听到开早餐店可以挣钱,但就是得吃苦。 鲁大爷不以为意,吃苦算个啥,只要能赚钱,别吃亏就好,结果一语成谶。 鲁大爷把棺材本都拿了出来,又借了一些钱,几经波折总算把早餐店给开了起来,十多天的奔波相关证书一律齐全、就等开业。 开业那天,鲁大爷买了几斤发好的面团、免得太忙,他一拉扯一油炸就好,除了油条和饼,别的他也不会做。 但令鲁大爷没想到的是,他刚炸好十几根油条,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就上门检测了,一块钱一根的油条,除了鲁大爷吃的几根,剩下的付过钱后工作人员全带回去了。 经过检测,油条铝含量为181mg/kg,远大于标准值100mg/kg。 事后,工作人员以鲁大爷油条严重超标为由罚款5万元,责令整顿。 鲁大爷叫苦不迭,自己吃着还不错,怎么会超标呢,他就带着工作人员去了面团店,但店老板却否认他在这里买过面团,由于是现金支付,鲁大爷仅有一面之词。 但经过检测,该店里的面团却是合格的,工作人员维系了处罚,却被鲁大爷告上了法院。 根据我国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鲁大爷在法庭上罗列不出一项证据,只有诉衷情:“自己开店不易、一根没卖、首次违法、教育为主、免去处罚……” 但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可是有备而来,拿出油条付款记录、面团以及油条的检测报告,以及依法秉公办理、还只是最低处罚。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之相关规定,食物含量超标且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责令整顿之外,应处以5-10万的罚款,而工作人员也确实是依法最低处罚。 法官在审理的过程中认为,鲁大爷唯一可以减轻处罚的前提便是、从面团店购买的证据,而鲁大爷不但没有证据,且该店的面团检测合格,以致于鲁大爷的诉衷情全是一面之词,但法庭是要讲证据的。 最终,鲁大爷败诉,又申请了行政复议,结果维系原判。 【信息来源:莆田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