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想到有关律师袍话题引发大家热议,评论众,可发现有些人不清楚“规章”的属性。原

鸿儒随笔社会 2025-01-09 15:24:14

没有想到有关律师袍话题引发大家热议,评论众,可发现有些人不清楚“规章”的属性。原本没有打算普及这些基本常识,但是看到有些网友不懂装懂的显摆错误观点,担心其误导其他网友,就觉得有必要把这些入门级的法律常识告诉大家,特别是IP显示我们山东的杠精,有必要重点学习一下。 全国律协的律师着装管理办法,经过司法部以《通知》形式下发后就被背书为部委规章,而规章根据《立法法》就是法规的一个子类。 详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我国的法律法规分类及适用位阶基本原则如下: 一、法律法规分类 我国的法律法规按照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以下几类: 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 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制定,效力仅次于宪法。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5•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可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但在本自治地方适用. 6• 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有效. 7• 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对法律适用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 8• 监察法规: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对监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规定. 7• 军事法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对军队建设和军事活动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规定. 7• 国际条约: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但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适用位阶. 二、适用位阶基本原则 1•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在法律体系中,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当下位法与上位法相冲突时,必须适用上位法。 2•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3• 新法优于旧法:当新旧法律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原则上应适用新法。 4• 一般不溯及既往:法律原则上不溯及既往,即新法律不适用于其生效前的行为。 这些分类和适用位阶基本原则共同构成了我国法律体系的框架,确保了法律的统一性和适用的正确性。 说实话,讨论法律问题不是靠感觉,更不是靠摆渡一下就能搞明白,需要体系化的学习积累。别总是说一些会露出猴子屁股的笑话。[灵光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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