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与“妻”这两个字,无论如何也组合不出任何优美的词汇,但“典妻”这个现象在中国历史上却是实实在在的存在过,而且存在的时间与影响并不小。 何为典妻,典妻就是丈夫把妻子出租出去,犹如一件衣服一样借给他人使用,到期之后,再予以归还。 丈夫可以通过这样的典当行为,获得一定的物质补偿,以弥补生活上的困难。 所以,典妻也就有了一个比较明显的时代背景,那便是封建社会普通百姓生活贫困,迫不得已采取的自保措施。 典妻不分地域,普遍存在各个地区,哪怕是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也有典妻行为的出现。 贫苦之家生活难以为继,只能想办法养活家人,丈夫或者出于自身考量,或与妻子商议,把妻子当做一件物品典当给富裕之家。 当然,富裕之家愿意接手典当来的女子也是有特殊原因的,接受的富裕之家大多是没有子嗣或妻妾无法生育,希望通过典当来的好生养的女子为自己生下一儿半女。 这里也就阐明了典妻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给主家带来生育,特别是男孩。 但这种“夫妻”关系也仅仅限于典当期间,一旦典当的期限到了,那么,女子便要回到本家,至于孩子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带走的。 这种有违伦理的行为持续了很长时间,且被大众所接受。 幸亏新社会的到来打破了这种禁忌,让妇女得以解放。另外,与女性的典妻相对应的也有男性的“拉帮套”。 就是不知这种行为现在真的消失了,还是转到了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