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四十六岁了,离异。三年前和我们单位的男同事在一起了,他五十五岁。但是,他有家庭孩子。我也知道我们两个这样不合适,但现在我进退两难。 由于工作的关系,我们经常联系,彼此都有好感。一次偶然的机会,礼拜天去超市购物时,我不小心把脚崴了,正好被他看到了。 他把我送回家,又帮我买膏药,又帮我按摩,又帮我做晚饭。让我很感动。 我们在一起吃了晚饭,我拿出一瓶好酒,我们两个都喝了不少。他那天晚上没有回去。 从那以后,我们一般一个星期在一起一两次。我知道这样做不对,可是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有的时候他不来,我还打电话让他来。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来自一个网友的讲述。 俗话说: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我觉得这样做你们两个都不道德。特别是你,这分明就是小三。所以,必须和他划清界限,一刀两断。 另外,你年龄不大,可以正儿八经,光明正大再找一个。谁也没有话说,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