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唯一儿子被同学活活打死。带头者只赔偿3000元,竟一天牢都没有坐,这位父亲出家2年后还俗,默默做了11颗炸弹疯狂复仇,最终被执行死刑,他曾说“我就是不甘心!”
2004年,在法庭上的高德隆,其独子放学路上遭一群混混殴打致死,仅获赔三千元,主谋17岁学生王星甚至未判死刑,高德隆绝望出家,两年后偷偷还俗,决定自制炸弹私自报复。
1998年,17岁的高明在西安第四十四中学读初三,父亲高德隆为他买了山地自行车。同校的王星因嫉妒,几天后纠集六人殴打高明并抢走自行车,高德隆带儿子就医,初诊为皮外伤。
但半夜高明病情恶化,因颅内出血等抢救无效去世,很快庭审判决打人者因未成年获14年有期徒刑及3000元罚金,听到这个结果,高明母亲精神崩溃,高德隆卖厂为妻治病后出家。
但2000年初,他偶然发现当年打人者已经出狱重获新生,决定还俗复仇,他购炸药自学制弹,并在繁华地段埋设炸弹。2004年大年初六,繁华地段发生爆炸,导致7人受伤,2人死亡。
不过高德隆的复仇目标未受伤,事后接受采访时,他称若非复仇早已自杀,2005年1月,高德隆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