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女子婆婆住院花了170000余元手术费,大姑姐却不愿分摊一分钱,女子吐槽大姑姐只出力,自己又出钱又出力,大姑姐一句话,让网友都站她那一边! 李女士(化名)婆婆在医院住院,她回家时,大姑姐喊她去医院结账,医生又让交费了,这让李女士一肚子气。 婆婆生病后,李女士和丈夫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她,想让大姑姐跟她家平分老人看病的费用。 因为婆婆病情严重,需要做个手术,至少得花十几万元,最后一结账,前后花了有17万,大姑姐却说,自己去医院照顾了,交钱是弟弟一家的事! 李女士怒了,跟大姑姐吵了一架,大姑姐还是坚持只照顾老人,连在医院买个饭都不愿意拿钱,还理直气壮的在老人面前指责李女士夫妻俩。 李女士的公公,为了公平起见,要求女儿跟他们平摊大姑姐忍无可忍,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理由:“现在看病了想起来让我花钱了,当初老房拆迁的时候,怎么一分钱也没给我呢?” 原来,大姑姐心里一直有气,家里没有跟她分过这笔钱,弟弟问都不问她,直接拿走了,还说她是嫁出去的女儿,没有资格得,这只能给儿子用。 到了父母看病用钱的时候,她觉得弟弟一家已经得到了好处,自己这个时候拿钱就不公平了,当初谁拿了拆迁款,谁就负责养老! 这也让她和弟弟一家的矛盾迅速激化,尤其是李女士,甚至将她的行为晒到了网上,吐槽大姑姐的不懂事。 网友却认为,大姑姐做的有道理,父母吧UN一视同仁,怎么能要求孩子也一样对待自己呢? 也有人表示,即使没有给大姑姐钱,她也需要赡养老人,即使不能平摊,也得少拿出点钱。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大姑姐的行为合理吗? 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分配和赡养义务应当独立看待,不能因为过去财产分配的不公而拒绝履行当前的法定义务。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这项责任不仅限于经济上的支持,还包括生活上的照顾。即便家庭成员中,曾经存在财产争议,这也不应成为逃避赡养义务的理由。 大姑姐以其未分得老房拆迁款为由拒绝分摊婆婆的医疗费用。从法律角度来看,无论之前的家庭财产是如何分配的,作为子女的大姑姐都应对自己的父母尽到赡养的责任。 如果她认为自己在拆迁款分配上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寻求解决,但不应以此影响到对父母的赡养。 对于大姑姐来说,正确的做法是与弟弟一家共同协商,找到一个平衡点来处理母亲的医疗费用问题,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家庭内部调解或法律咨询来解决拆迁款的问题。 当涉及到老人的重大医疗支出时,所有子女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仅仅依靠某一方。 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应该进行有效的沟通,共同商讨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既考虑到每个人的实际经济情况,又确保了老人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治疗。 赡养父母是所有子女的共同责任,而非仅限于某一特定子女,即使存在个别子女因各种原因未能获得家族资产的利益,也不能免除其法定赡养义务。 所以说,大姑姐还是有为老人看病,摊分部分医疗支出的责任和义务的,不能因为之前的事逃避责任。 (来源:随缘《女子吐槽婆婆住院手术费巨大引发热议》、网友分享)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什么年代了,还搞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有本事出钱的时候别去找那泼出去的水
习俗:财产房子给儿子,养老包括看病费用丧葬费用全由儿子出,出嫁女儿父母给些琉璃家什(金银制品等等),父母生病出力照顾。 父母去世后父母家的东西不能再去碰,回娘家翻东西要有弟媳在场才能。要给去世的父母穿七件衣服,五条裤子。 这些都是母亲弥留之际母亲的一位朋友阿姨指导的。这是本地民风习俗吧。 不过,母亲住院期间医院催款,口袋里有我也会缴一下,后来姐问我缴多少钱,姐也出多少钱。 反正民风习俗大致这样,早先我与姐在房管所签字放弃父亲继承权了。不过兄弟说假如拆迁会分点给我们,那是兄弟情谊。
17W,不是17000,药费平摊要姐姐拿出85000,以后双亲养老何止现在的17W?要么把拆迁款先做养老金,余下的归弟弟继承,这样对姐姐更公平些。
谁得了老人的财产,谁就应养老,不能分财产按习惯,尽义务按法律。
好处自己全要了,责任就分给别人!没有这个道理
拆迁款不分大姑姐就算了,老人那份也独吞了?老人那份够看病了!
原来还是上海的习俗好,父母的财产子女共享,遗产平分,嫁女儿有嫁妆没彩礼,父母养老主要靠养老金。
按我老家习俗,就算没有财产,父母的生老病死都是儿子扛,出嫁女出钱或是出力那都是情分